相关文件政策解读:关于《和田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和县乡振发〔2023〕8号
关于印发《和田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新区乡村振兴办,局各室、事业单位:
现将《和田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和田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8日
和田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
根据《地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和地乡振发〔2023〕6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和田县乡村振兴局2023
年工作要点。
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落实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监测户识别纳入及风险消除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结合实际,明确和田县2023年度监测范围。按照地委、县委要求扎实开展2023年农户增收摸排施策工作,为行政村和农户制定“1+3”增收方案,并跟踪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确保农户收入持续增加。
(二)深化对口援疆、定点帮扶、区内协作和社会帮扶。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各级帮扶关系保持不变。持续完善对口援疆、定点帮扶、区内协作、社会帮扶机制,强化与“四类”帮扶单位的沟通对接,进一步加强产业支持、政策支持、项目资金支持、智力人才支持。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帮扶载体,创新多方力量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帮扶模式,确保帮扶资金向基层倾斜、向民生倾斜。做好消费帮扶。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做好和田县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产品“出村进城”,联系并动员全社会各界资源,全力参与消费帮扶工作,形成良好的协作、共帮机制。推进对口援疆、区内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引进理念、人才、资金、技术,引进和培育优质项目,助力脱贫县市增强发展意识、拓宽发展思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把防范化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风险作为年度重点任务抓紧抓好。加强对各种风险隐患的研判,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帮扶产业发展、稳岗就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社会稳定、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等七类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抓实抓细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和本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信息共享机制、风险防控会商制度、风险快速应对机制,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防风险保稳定的工作合力。
二、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五)培育提升县域产业。协同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工等部门全面摸底“土特产”发展现状,为针对性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发展壮大“土特产”,提供决策参考。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对全县主要产业和特色产业进行摸底,用好中央衔接资金,瞄准产业发展中道路供水、用电用气、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方面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实施一批补短板项目,进一步提升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逐步提高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达到60%以上。
(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与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统筹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资源,支持脱贫地区农村特别是经济薄弱村培育壮大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成立股份合作社,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一村一品”特色产业。
(八)加快推动县域经济发展。配合农业农村、商工等部门着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推动与发达省区深化经济交流合作,主动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引进和培育壮大纺织服装、电子产品组装、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项目,打造既带动就业又促进财政增收的主导产业。配合商工、交通等部门改造提升县乡商业网点和服务设施,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九)提升脱贫群众技能素质。按照《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深入落实雨露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地扶办字〔2019〕11号)等文件精神,对全县脱贫户、监测户帮扶对象家庭中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子女,按照每生每学年3000元的资助标准进行资助。落实《和田地区“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工作方案》,会同教育、人社全面摸底,建立“四个清单”,用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联盟平台,举办“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招聘活动。落实《和田地区乡村工作培育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摸底从事传统工艺和乡村手工技能人才资源底数,落实自治区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乡村工匠品牌,发挥乡村工匠传帮带作用,促进群众掌握一技之长。
三、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制定落实年度乡村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行业牵头部门完成乡村建设五年专项推进方案及2023年年度工作方案。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建立乡村建设行动专项任务联席会议推进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水电路和通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加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好衔接资金支持开展村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十一)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和组织功能。健全协调推进的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动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等乡村治理方式,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拓展积分制应用领域,激发农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规范推动小微权力清单、村级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农村、进农户。增加农村文化产品供给。持续推进乡村移风易俗。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问题专项治理。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村级“乡风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配合开展年度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最美”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
(十三)继续加大力度支持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督促各单位按照示范建设标准,聚焦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建设,优化政策供给,加大资金支持,布局优质项目,调配到县、到乡、到村资源和力量,实现政策资金等要素的最大支持。抓好2个重点示范村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和田县特色的、干净、特色、赚钱、和美、宜居、幸福的乡村示范典型。
四、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撑保障
(十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蕴含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入脑入心入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深入学、反复学、学中干、干中学,从中找思路、找方法、找答案,用以指导和推动工作。
(十五)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落实好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机制,保持信贷投入规模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小额信贷支持力度,满足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小额信贷需求。
(十六)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发掘传统技艺技能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培育一支乡村工匠队伍。10月底前,挖掘和摸清县域内从事传统工艺和乡村手工技能人才资源底数,确定乡村工匠规模,带动县域特色产业发展。落实自治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人才回引行动,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本土人才培育步伐,打造一支植根乡村、持续稳定的人才队伍。
(十七)强化宣传培训引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宣传工作。配合宣传、农业农村等部门继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讲好和田县减贫与乡村振兴故事。参加县委组织部、党校共同周五视频培训,党校集中培训、重点工作培训、现场观摩培训、送出去培训、以会代训培训班,安排部署培训重点任务,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乡村振兴系统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十八)严格考核评估。对标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指导乡镇新区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迎考全面准备。配合完成自治区对我县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强化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紧盯2022年国家、自治区考核以及审计反馈问题,分解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实地调研指导整改进展,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关注,对已整改的适时进行回头看,推动整改举措常态化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建立、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