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公示公告
近期,自治区下达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5900万元及县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50万元,按照自治区、地区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县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2〕11号)文件要求,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运行、安全高效、责任明确、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透明公开;
二是项目安排坚持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
三是项目建设主要以乡村建设为主,保障群众财产,提升幸福感。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和田县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安排项目4个,涉及资金5950万元。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0903-2024061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和田县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计划表11.10
和田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