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级下达第一批自治区衔接补助资金14737万元。按照《关于下达和田县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衔接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和县农财局字〔2025〕2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第一批衔接补助资金(包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以工代赈任务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地区下发的《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修订稿)》、《关于印发<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等两个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运行、安全高效、责任明确、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透明公开;
二是项目安排坚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挂钩;
三是项目建设主要包括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山洪沟治,补齐道路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和田县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衔接补助资金安排项目14个,资金14737万元。项目实施单位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行业部门(详见附件)。
县级监督举报咨询电话:0903-2024061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和田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安排资金(自治区第一批)
和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