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和田县巴格其镇文旅小镇建设用地
征收(用)工作的决定
和田县巴格其镇规划范围内居民:
为提升小城镇环境品质,改善群众生活出行条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和田县巴格其镇文旅小镇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土地征收工作。
一、征收(用)目的:实施巴格其镇文旅小镇建设项目,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征收(用)范围:和田县巴格其镇文旅小镇建设项目涉及巴格其镇良种场村、故城村、肖尔巴格村所涉8宗地上所有建筑物及附着物。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征收(用)红线确定征收(用)范围,确定征收(用)范围。
三、征收(用)主体:和田县人民政府
四、征收(用)部门:和田县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征收(用)实施单位:和田县巴格其镇人民政府
六、征收(用)补偿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七、征收补偿方式:以实物补偿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八、征收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0日
附件:规划红线图
和田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