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帮助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引导群众、企业自觉守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县自然资源局梳理制定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具体包括: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附件:1.和田县自然资源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和田县自然资源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和田县自然资源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4.和田县自然资源局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附件:行政处罚包容审慎“四张清单”(2025.3.10)(1)
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