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和田县配套县级衔接补助资金120万元。按照《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修订稿)》、《关于印发<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等两个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县级配套衔接补助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地区下发的《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修订稿)》、《关于印发<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等两个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运行、安全高效、责任明确、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透明公开;
二是项目安排坚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挂钩;
三是项目建设主要是产业、就业到户补助项目。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和田县2024年县级配套衔接补助资金安排项目1个,资金12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详见附件)。
县级监督举报咨询电话:0903-2024061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和田县2024年县级配套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附件:和田县2024年县级配套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11.7
和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