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地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聚焦总目标,根据自治区、地区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2024年衔接项目库及年度项目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精准要求。我县始终贯彻巩固拓展有效衔接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略,2024年项目库安排坚持与《和田县巩固拓展有效衔接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纲要》相结合,与脱贫户(监测户)相衔接,以产业帮扶为重点,带动脱贫户人口增收致富,持续巩固拓展有效衔接成果。
(二)坚持群众参与。我县充分发挥贫困群众主体地位和作用,通过“两上两下”的申报程序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入库衔接项目的选择,提高参与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坚持公开透明。我县始终严格项目入库程序,入库项目必须做到县、乡、村三级逐级按程序公开公示,提高群众知晓率,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衔接项目阳光化管理。
(四)坚持逐步完善。我县坚持项目库动态管理,项目库项目通过行业部门审查等方式,不断完善项目,提高项目的可操作性,降低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的风险,体现项目储备功能和管理功能。
二、编制重点
我县根据区域发展和有效衔接实施规划,结合本地资源禀赋、扶持对象需求和有效衔接目标任务、重点发展产业等建立2024年项目库。编制重点项目有:一是加大产业发展。围绕乡镇特色,发展支柱产业、新型产业。通过谋划支柱产业、新型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多方向、多渠道发展;支持主导产业发展,围绕和田县特色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的要求谋划产业项目,把产业发展的短板补齐;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财政投入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避免简单入股分红,确保群众充分受益,并向监测对象倾斜;根据地委、行署的要求,围绕粮食产能提升进行申报;二是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重点以水、电、路、网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为重点,统筹抓好配套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三是加大稳岗位就业。根据政策,继续实施对跨省区、疆内跨地(州、市)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帮助提升就业能;安排就业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有效提高脱贫户(监测户)收入;继续安排脱贫县农村道路日常养护岗位,对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岗位补助;四是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示范村创建。在2022年、2023年示范村创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示范村创建标准,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系统谋划示范村创建。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道路、桥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为建设美丽乡村夯实基础;五是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重点抓好易地搬迁点产业发展、就业帮扶、配套设施等工作;六是努力提升脱贫户(监测户)收入。围绕全县年人均纯收入10000元以下的脱贫户(监测户)家庭,申报产业项目,全力促进脱贫户(监测户)致富增收;七是申报与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项目。
三、编制情况
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经过2024年上半年的动态调整,和田县2024年确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等农户需求和巩固提升的项目,共计入库项目87个,总投资17.93亿元;计划实施项目39个,计划投资7.235亿元。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0903-2024061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和田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项目计划表
附件2:和田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
和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