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田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编制了2023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现公示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地委、行署、县委、县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四个不摘”、“八个不变”的有关要求,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制定整合方案实施目标。
二、整合方案审核过程
由和田县乡村振兴和财政部门联合牵头,县行业部门单位审核后上报地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经地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涉农整合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按照地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意见修改完善,同时,上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及自治区财政厅,并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下发的《关于修改完善2023年脱贫县涉农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举一反三修改完善整合方案。
三、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一)整合资金规模
截至目前,下达和田县涉农整合资金80505.09万元,我县实际统筹整合资金60387.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下达64992.16万元,实际统筹整合资金45752.12万元;自治区资金下达15512.93万元,实际统筹整合资金14635.13万元。
1.中央资金
(1)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4524元。其中:统筹整合45579.43万元,原渠道使用8944.57万元;
(2)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04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1004万元;
(3)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206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206万万元;
(4)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0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60万元;
(5)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2815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2815万万元;
(6)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320.62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1320.62万元;
(7)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部分)1103.3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1103.3万万元;
(8)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98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598万元;
(9)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部分)23.2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23.2万元;
(10)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172.69万元。其中:统筹整合172.69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11)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支持农村公路部分)资金1491.4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1491.4万元;
(12)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6.95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126.95万元;
(13)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7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7万元;
(14)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580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580万元。
(15)中央基建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960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960万元。
2.自治区资金
(1)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4506万元。其中:统筹整合14456万元,原渠道使用50万元;
(2)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3.5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83.5万元;
(3)自治区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10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10万元;
(4)自治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104.1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104.1万元;
(5)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368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368元;
(6)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61万元。其中:统筹整合61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7)彩票公益金(包括体育和福利彩票)24万元。其中:统筹整合24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8)旅游发展基金262.2万元。其中: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262.2万元;
(9)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部分资金94.13万元。其中:统筹整合94.13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四、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统筹整合资金计划60387.25万元,安排项目31个,具体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安排项目16个,投资40328.55万元,占比66.78%。
(二)农村基础建设设施安排项目15个,投资20058.71万元,占比33.22%。
监督电话:0903-2024061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和田县2023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附件2:2023年和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项目汇总表
附件3:2023年和田县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统计表
和田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