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公告

日期:2023-03-23 10:53  来源:和田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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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3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发〔2018〕1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2021】94号。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流程:(一)发布实施规定。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组织机具投。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组织开展形式审核,公示公布投档结果,并导入办理服务系统。

(三)受理补贴中请。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6的,相关县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四)审验公示信息。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多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五)兑付补贴资金。县财政局审核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购机者提交补贴中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补贴标准: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收获机单机、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3计划发放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30万元。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资金按实际情况核实发放,由财政局通过和田县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 和田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艾力江.阿布都卡地,联系电话:0903-2033879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克尤木·热合曼,联系电话:0903-2033879

2.和田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邱云,联系电话:0903-2517803

办:(科长或股长)阿卜杜麦麦提,联系电话:0903-2516355

3.和田县信用社银行

    主要负责人:(行长或主任)冯延飞,联系电话:0903-2021893

    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孙露,联系电话:0903-2513365

和田农业农村局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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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公告

时间:2023-03-23 10:53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3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发〔2018〕1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2021】94号。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流程:(一)发布实施规定。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组织机具投。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组织开展形式审核,公示公布投档结果,并导入办理服务系统。

(三)受理补贴中请。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6的,相关县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四)审验公示信息。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多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五)兑付补贴资金。县财政局审核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购机者提交补贴中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补贴标准: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收获机单机、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3计划发放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30万元。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资金按实际情况核实发放,由财政局通过和田县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 和田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艾力江.阿布都卡地,联系电话:0903-2033879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克尤木·热合曼,联系电话:0903-2033879

2.和田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邱云,联系电话:0903-2517803

办:(科长或股长)阿卜杜麦麦提,联系电话:0903-2516355

3.和田县信用社银行

    主要负责人:(行长或主任)冯延飞,联系电话:0903-202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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