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日期:2022-12-12 11:27  来源:中共和田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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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和田高度重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整体推动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依法、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形成,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规范。现将我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文件学习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将以上内容纳入到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责任分解。全县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努力确保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整体推进

(一)认真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基础。中共和田县全面依法治县办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相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和县依委办发20207号)文件,和田县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对全县各乡镇和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进行安排部署。各部门单位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新闻通稿)”等内容列入本单位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进一步坚定法治信念、明确工作要求。通过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各项任务部署,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引导全县广大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根据“一规划两纲要”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和田县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和田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细化方案》、《和田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细化方案,对全县各乡镇和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认真研究,各部门单位组织学习,按照职责迅速开展落实。

(二)保持社会持续稳定长期稳定。

1.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一是深入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地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抓好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引导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作用,组织全体干部常态化开展学习,夯实全体干部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等方式,使其成为全干部的共同价值追求,夯实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思想道德根基。三是加强管理,强化政治意识。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安排专人对微信群、QQ群、宣传展板等载体进行管理,强化干部政治意识,始终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领导,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时刻警惕错误思潮,不断与错误动态倾向作斗争。对重大舆情能及时掌握、及时研判和及时处置,舆情整体向好。

2.健全机制、量化标准。为使全县综治业务工作全面有效推进,2021年以来,和田县制定了《和田县综治中心工作业务量化考核运行机制》、《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用系统量化考核细则》、《村级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机制》、《情报信息量化考核细则》等制度,从而有效保障了综治业务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3.奋力推进,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和田县大力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员、志愿者、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执法司法人员,每季度开展1次法治宣讲、释法咨询活动。积极督促各乡镇抓好网格长、网格员发挥隐患排查、入户走访,畅通民意,情报收集、化解矛盾、扶贫帮困等作用,通过不断服务跟进,使网格长(员)作用得到持续发挥。和田县累计收集各类线索共23045条,协助解决安全隐患3699条、落实重点物品管控1418件,协助解决困难诉求384条、化解矛盾纠纷358起。

4.以平台为依托,社会综合治理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综治9+X各子系统共录入数据共1253752条。依托平台共对辖区内重点人员、特殊群体、用工单位、出租房屋累计进行走访25539人/次、排查26638人/次;重点地区排查整治80710次,户籍人口数据69506人次,特殊人群445338条;重点青少年42494条、面对面谈话19999条、电话谈话15528条、特色活动5931条;综治组织综合业务308513条,工作例会135313条、值班备勤162464条;两新组织46416条;平安建设2502条;平安E家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反映诉求、安全隐患、线索情报共4540条;校园及周边排查安全隐患18183起、安全教育9776次、家校互动10064人/次;累计接收并推送微线索21810条,落查21810条,反馈率100%。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我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按照国务院、自治区要求,遵循“能放则放,应放尽放,放则真放”的原则,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和田县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从源头上保障依法行政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自治区“三级四同”的标准化要求梳理完善。

2.深化“放管服”工作。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窗口优化,落实好“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和田县共有市场主体16466户,其中企业220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59户,个体户13006户,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2160件;2021年新增市场主体5304户,其中企业42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0户、个体户4771户。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4件,食品经营许可345件,食品经营登记206件;共受理业务咨询1349人/次。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配合自治区开展立法调研,积极保障高质量发展建立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县政府领导重点领办、各工委分块跟踪督办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批重点建议办出成效,群众满意。一是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推动人大、政协调研成果转化。二是关注物价,听取县政府对农村灌溉用水价格、饮用水价格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水价稳定在合理区间。三是关注妇女儿童权益,反对家庭暴力,对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开展调研,向自治区提供修改意见建议7条。四是关注教育,对《义务教育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进行执法检查,提出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持续强化措施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师培训,稳步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五是坚持“过程”和“结果”并重的原则,实行台账制管理。通过建账、对账、销账、回头看形成监督闭环,届内14件议案、317件建议全部办结。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9〕31号)、《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规范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新司通〔2019〕33号)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制发,实行合法性审查。二是监督管理各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发现超越法定权限,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也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经核查未发现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情况。

3.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按照计划,对照清理标准及现行开发政策,逐一清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对《行政处罚法》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纳入清理范围总数74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总数56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总数18件。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立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县政府领导重点领办、各工委分块跟踪督办机制,一批重点建议办出成效,群众满意。一是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推动人大、政协调研成果转化。二是关注物价,听取县政府对农村灌溉用水价格、饮用水价格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水价稳定在合理区间。三是关注妇女儿童权益,反对家庭暴力,对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开展调研,向自治区提供修改意见建议7条。四是关注教育,对《义务教育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进行执法检查,提出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持续强化措施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师培训,稳步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五是坚持“过程”和“结果”并重的原则,实行台账制管理。通过建账、对账、销账、回头看形成监督闭环,届内14件议案、317件建议全部办结。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一是积极邀请大学生代表、企业代表、工人代表等参与政府召开的经济运行会议。二是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特别是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把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必经程序,科学评估拟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各类企业、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及程度、范围。三是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起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听取利益相关方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

3.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一是根据决策实际需要,组成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小组,围绕和田县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并提供意见建议。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事项,均已进行了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 ⠼/span>(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一是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下移,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联络员机制,检察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确立刑事执法衔接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沟通和具体案件协调。

2.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办公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9〕63号)《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自治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行办发〔201964号)要求,成立了和田县推行“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制定了和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在全县推行“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管理,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积极营造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的舆论正面导向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营造浓厚的氛围。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和田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等方面做到了常抓不懈。二是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建立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三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全县完成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资格电子化、公开化工作,通过自治区证件管理系统录入和田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352人,其中,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网上测评352人,参考率为100%,考试合格352人,合格率为100%。发放证件352本,其中行政执法证件303本,监督证49本。

4.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进行了学习,充分认识规范行政裁量权的重要性,确保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彻底杜绝随意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配合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消防条例修订调研工作。为适应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和新时代“全灾种,大应急”救援处置的要求,根据《和田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衔接我县各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形成了多项预案机制,县级和成员部门预案逐步完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预案工作不断加强,基本形成了覆盖各乡(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截至目前,已制定《和田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田县地震应急预案》、《和田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和田县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和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危险化学品、煤矿、消防、道路交通等18个重点领域,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2021年以来,和田县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依托县安全生产委员会1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持续针对道路运输、消防、城市建设、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校园、园区、民爆、危险废物、物流、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电力等14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及时消除各类隐患,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全力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一是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1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旅游(景区、公园、游乐园)、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共检查315家次,排查问题隐患共512条,停业整顿2家,行政处罚0.8万元,目前整改率100%。二是对前期地区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查,针对推送我县8个点位发现问题隐患109条问题,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紧盯新发现和复查仍未整改问题的隐患的推动整改,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将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全力确保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3.在安全生产领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优化地方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不断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不断完善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今年,我县行政调解案件总数379件,成功调解379件,调解率达100%。

2.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田县共有27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1383人,已实现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二是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重点协调解决婚姻、债务、合同等方面矛盾纠纷。三是按照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要求,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今年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575件,调解成功575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未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2021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按要求每季度常态开展一次学法。同时,依托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上线学习法律知识,全县共有143个单位7400千余人登陆“法宣在线”账号上线学习法律知识。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有效监督政府工作人员持证执法,切实做到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二是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行政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做到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确保社会法治秩序井然。

1)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年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学校食堂、食品经营商户、餐饮服务单位606家次,结合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主要从食品经营资质、食品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经营场所卫生、过期变质食品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共自查问题866条,停业整顿223家,责令整改230家次,立案28家,罚没款总额22.6万元。对食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五无、过期、垃圾食品,共下架172公斤不合格食品。

2)进一步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一是持续对辖区3家中药饮使用单位、2家麻醉和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医疗机构、15家医疗机构、42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安全和1家疾控中心、23个疫苗接种点疫苗质量安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药品储存、使用等方面相关问题当场反馈责任单位整改,现场整改问题84条,下达整改通知书15份,办理简易程序案件2件,罚款1150.1元。二是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家、使用单位13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实验室3家、防疫物资库房1个。大力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防护类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2起,罚没款4万元。三是严查经营“三无”化妆品、假冒化妆品、自制化妆品行为和化妆品进销货查验登记、化妆品标签标识等环节的整治工作,检查化妆品经营店商超41家,下架卫妆准字、“三无”和无中文标识化妆品94盒,没收过期、卫妆准字号45盒,没收不合格儿童化妆品2盒。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立案查处1起,罚没款5000元。组织开展化妆品宣传周活动,面对面宣传群众5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200册。四是做好“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目前上报药品不良反映305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156例,上报完成率100%。

3)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围绕“三件大事”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今年共出动监察人员58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家,检查特种设备342台,检查102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涉及340台设备,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48份,发现一般隐患49处172条。

4)进一步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开展2021年建材产品专项整治,严把建材生产企业出厂检验关,强化出厂检验工作,目前辖区建材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率达85%以上,产品合格率90%以上。二是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出动执法车辆12次,执法人员3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06家,没收过期蔬菜种子2574袋,下架换货刚到保质期的种子281袋,并对21户索证索票不全、检验报告不全、无调运检疫证、价格未公示的农资经营户进行现场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5)持续推进价格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开展推进明码标价、转供电、旅游行业、建材、农资等价格监管等6项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28人次、车辆276台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840户次,召开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提醒告诫会1次,召开物业学习培训会1次,发放价格告诫书280份,责令退还加价多收取的电费合计5357元。二是强化收费监管,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开展涉企收费、民生领域收费等3项收费专项治理,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车辆6台次,检查协会组织、客运站、物业公司等32家。对未公示收费项目的企业进行现场提醒告诫。三是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件,罚没款0.15万元。四是为防止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经营户面对面形式宣传《价格法》,宣传2840人次,确保疫情期间物价稳定。

6)大力开展消费维权保护工作。开展12315消费维权宣传服务活动,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宣传培训,增强市场经营主体自律意识;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宣讲、面对面、抖音、新闻报道方式开展,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820份,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35余人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吨,价值2.4万余元。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截至目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7件,办结47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670元。

7)推进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至目前,维护在岗本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库16人,已维护清单非市场主体库25条。抽查点位214个,截至目前,已完成点位抽查208个。

4.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府服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共享。一是紧紧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线,通过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提速度,全面梳理优化,打出“一窗受理、容缺受理、数据共享、网上网下融合“等一系列组合措施,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乃至“一趟不用跑”。二是3项高频事项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通过掌上办理业务,实现行政审批不见面,群众零跑动。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1.积极配合好上级部门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健全加强互联网技术、商业模式、大数据等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过千名网络文明监督员队伍的建立,培训全体干部职工加强个人微博、微信、个人公众号的管理,严禁制造、传播各类谣言,散布所谓的“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自我约束的同时监督他人,动员全体人员共同监督,共同治理、共同维护网络环境。

2.立足实际、强化网络清理。一步规范网上传播秩序,加大对属地网站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属地网站、新媒体平台宣传法律法规,营造喜迎新春的喜气氛围,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传递社会正能量同时邀请网站、新媒体人员开展座谈会,强调网络信息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发布信息严格审批流程、签订承诺书,确保发布的信息安全传播。

3.对网上违法违规、失实失真报道、虚假谣言等有害信息,进一步加大巡查、研判和依法处置力度网信办共发现有害信息603条,其中涉疆案事件2条,治疆政策类14条,涉民族宗教类1条,公共安全类37条,社会民生类 104条,其他类445条。已评估有效有害信息270条,另发现并举报色情类有害信息260条,属地微信公众号色情类信息3条,已做删除处理,并对发布信息人员进行约谈。巡查政务类媒体账号31个,共计盯控巡查403次,巡查新闻媒体网站3家,共计39次。

4.互联网+监管执法,保护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全县2021年商标注册申请情况进行摸底,今年以来和田县各类企业商标申请616件。加强网络监管,抓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查办网络平台上的违法线索,办理一起电子商务违法行为案件一件,罚款2万元,办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一件,罚款0.6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任务分工落实不够具体,未逐项落实。一是组织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不够细致,未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逐条督察落实,未到各部门和单位开展责任落实督察。二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但仍有些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未引起高度重视,未按照任务分工内容逐一核查落实,存在漏项情况,导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缓慢。

(二)牵头部门与协办部门对接不畅、方法简单。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衔接不畅通,未按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核查落实。牵头单位未逐条核查任务进展情况,协办单位也未主动报告完成任务情况,导致法治政府任务完成情况未能及时掌握。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还够丰富执法经验相对欠缺,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涉及法制审核的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四、2022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行办函[2021]6号)文件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即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发布,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二)严格落实行政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建立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加强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要求,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根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常态化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动态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确认制度,对拟上岗开展执法工作的人员,须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合格后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

(五)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一是贯彻落实《和田地区全面推行行政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求。二是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检查等多种办法,通过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情况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及时收集、办理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及时整改,有错必纠。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和田地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和行办发〔201964号文件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五是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中共和田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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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12 11:27  浏览次数:

和田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和田高度重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整体推动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依法、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形成,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规范。现将我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文件学习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将以上内容纳入到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责任分解。全县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努力确保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整体推进

(一)认真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基础。中共和田县全面依法治县办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相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和县依委办发20207号)文件,和田县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对全县各乡镇和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进行安排部署。各部门单位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新闻通稿)”等内容列入本单位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进一步坚定法治信念、明确工作要求。通过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各项任务部署,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引导全县广大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根据“一规划两纲要”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和田县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和田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细化方案》、《和田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细化方案,对全县各乡镇和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认真研究,各部门单位组织学习,按照职责迅速开展落实。

(二)保持社会持续稳定长期稳定。

1.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一是深入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地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抓好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引导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作用,组织全体干部常态化开展学习,夯实全体干部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等方式,使其成为全干部的共同价值追求,夯实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思想道德根基。三是加强管理,强化政治意识。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安排专人对微信群、QQ群、宣传展板等载体进行管理,强化干部政治意识,始终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领导,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时刻警惕错误思潮,不断与错误动态倾向作斗争。对重大舆情能及时掌握、及时研判和及时处置,舆情整体向好。

2.健全机制、量化标准。为使全县综治业务工作全面有效推进,2021年以来,和田县制定了《和田县综治中心工作业务量化考核运行机制》、《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用系统量化考核细则》、《村级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机制》、《情报信息量化考核细则》等制度,从而有效保障了综治业务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3.奋力推进,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和田县大力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员、志愿者、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执法司法人员,每季度开展1次法治宣讲、释法咨询活动。积极督促各乡镇抓好网格长、网格员发挥隐患排查、入户走访,畅通民意,情报收集、化解矛盾、扶贫帮困等作用,通过不断服务跟进,使网格长(员)作用得到持续发挥。和田县累计收集各类线索共23045条,协助解决安全隐患3699条、落实重点物品管控1418件,协助解决困难诉求384条、化解矛盾纠纷358起。

4.以平台为依托,社会综合治理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综治9+X各子系统共录入数据共1253752条。依托平台共对辖区内重点人员、特殊群体、用工单位、出租房屋累计进行走访25539人/次、排查26638人/次;重点地区排查整治80710次,户籍人口数据69506人次,特殊人群445338条;重点青少年42494条、面对面谈话19999条、电话谈话15528条、特色活动5931条;综治组织综合业务308513条,工作例会135313条、值班备勤162464条;两新组织46416条;平安建设2502条;平安E家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反映诉求、安全隐患、线索情报共4540条;校园及周边排查安全隐患18183起、安全教育9776次、家校互动10064人/次;累计接收并推送微线索21810条,落查21810条,反馈率100%。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我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按照国务院、自治区要求,遵循“能放则放,应放尽放,放则真放”的原则,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和田县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从源头上保障依法行政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自治区“三级四同”的标准化要求梳理完善。

2.深化“放管服”工作。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窗口优化,落实好“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和田县共有市场主体16466户,其中企业220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59户,个体户13006户,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2160件;2021年新增市场主体5304户,其中企业42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0户、个体户4771户。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4件,食品经营许可345件,食品经营登记206件;共受理业务咨询1349人/次。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配合自治区开展立法调研,积极保障高质量发展建立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县政府领导重点领办、各工委分块跟踪督办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批重点建议办出成效,群众满意。一是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推动人大、政协调研成果转化。二是关注物价,听取县政府对农村灌溉用水价格、饮用水价格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水价稳定在合理区间。三是关注妇女儿童权益,反对家庭暴力,对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开展调研,向自治区提供修改意见建议7条。四是关注教育,对《义务教育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进行执法检查,提出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持续强化措施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师培训,稳步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五是坚持“过程”和“结果”并重的原则,实行台账制管理。通过建账、对账、销账、回头看形成监督闭环,届内14件议案、317件建议全部办结。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9〕31号)、《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规范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新司通〔2019〕33号)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制发,实行合法性审查。二是监督管理各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发现超越法定权限,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也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经核查未发现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情况。

3.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按照计划,对照清理标准及现行开发政策,逐一清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对《行政处罚法》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纳入清理范围总数74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总数56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总数18件。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立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县政府领导重点领办、各工委分块跟踪督办机制,一批重点建议办出成效,群众满意。一是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推动人大、政协调研成果转化。二是关注物价,听取县政府对农村灌溉用水价格、饮用水价格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水价稳定在合理区间。三是关注妇女儿童权益,反对家庭暴力,对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开展调研,向自治区提供修改意见建议7条。四是关注教育,对《义务教育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进行执法检查,提出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持续强化措施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师培训,稳步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五是坚持“过程”和“结果”并重的原则,实行台账制管理。通过建账、对账、销账、回头看形成监督闭环,届内14件议案、317件建议全部办结。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一是积极邀请大学生代表、企业代表、工人代表等参与政府召开的经济运行会议。二是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特别是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把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必经程序,科学评估拟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各类企业、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及程度、范围。三是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起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听取利益相关方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

3.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一是根据决策实际需要,组成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小组,围绕和田县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并提供意见建议。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事项,均已进行了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 ⠼/span>(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一是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下移,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联络员机制,检察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确立刑事执法衔接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沟通和具体案件协调。

2.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办公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9〕63号)《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自治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行办发〔201964号)要求,成立了和田县推行“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制定了和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在全县推行“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管理,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积极营造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的舆论正面导向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营造浓厚的氛围。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和田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等方面做到了常抓不懈。二是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建立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三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全县完成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资格电子化、公开化工作,通过自治区证件管理系统录入和田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352人,其中,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网上测评352人,参考率为100%,考试合格352人,合格率为100%。发放证件352本,其中行政执法证件303本,监督证49本。

4.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进行了学习,充分认识规范行政裁量权的重要性,确保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彻底杜绝随意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配合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消防条例修订调研工作。为适应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和新时代“全灾种,大应急”救援处置的要求,根据《和田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衔接我县各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形成了多项预案机制,县级和成员部门预案逐步完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预案工作不断加强,基本形成了覆盖各乡(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截至目前,已制定《和田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田县地震应急预案》、《和田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和田县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和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危险化学品、煤矿、消防、道路交通等18个重点领域,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2021年以来,和田县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依托县安全生产委员会1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持续针对道路运输、消防、城市建设、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校园、园区、民爆、危险废物、物流、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电力等14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及时消除各类隐患,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全力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一是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1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旅游(景区、公园、游乐园)、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共检查315家次,排查问题隐患共512条,停业整顿2家,行政处罚0.8万元,目前整改率100%。二是对前期地区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查,针对推送我县8个点位发现问题隐患109条问题,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紧盯新发现和复查仍未整改问题的隐患的推动整改,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将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全力确保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3.在安全生产领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优化地方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不断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不断完善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今年,我县行政调解案件总数379件,成功调解379件,调解率达100%。

2.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田县共有27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1383人,已实现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二是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重点协调解决婚姻、债务、合同等方面矛盾纠纷。三是按照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要求,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今年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575件,调解成功575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未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2021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按要求每季度常态开展一次学法。同时,依托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上线学习法律知识,全县共有143个单位7400千余人登陆“法宣在线”账号上线学习法律知识。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有效监督政府工作人员持证执法,切实做到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二是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行政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做到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确保社会法治秩序井然。

1)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年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学校食堂、食品经营商户、餐饮服务单位606家次,结合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主要从食品经营资质、食品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经营场所卫生、过期变质食品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共自查问题866条,停业整顿223家,责令整改230家次,立案28家,罚没款总额22.6万元。对食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五无、过期、垃圾食品,共下架172公斤不合格食品。

2)进一步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一是持续对辖区3家中药饮使用单位、2家麻醉和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医疗机构、15家医疗机构、42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安全和1家疾控中心、23个疫苗接种点疫苗质量安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药品储存、使用等方面相关问题当场反馈责任单位整改,现场整改问题84条,下达整改通知书15份,办理简易程序案件2件,罚款1150.1元。二是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家、使用单位13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实验室3家、防疫物资库房1个。大力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防护类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2起,罚没款4万元。三是严查经营“三无”化妆品、假冒化妆品、自制化妆品行为和化妆品进销货查验登记、化妆品标签标识等环节的整治工作,检查化妆品经营店商超41家,下架卫妆准字、“三无”和无中文标识化妆品94盒,没收过期、卫妆准字号45盒,没收不合格儿童化妆品2盒。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立案查处1起,罚没款5000元。组织开展化妆品宣传周活动,面对面宣传群众5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200册。四是做好“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目前上报药品不良反映305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156例,上报完成率100%。

3)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围绕“三件大事”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今年共出动监察人员58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家,检查特种设备342台,检查102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涉及340台设备,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48份,发现一般隐患49处172条。

4)进一步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开展2021年建材产品专项整治,严把建材生产企业出厂检验关,强化出厂检验工作,目前辖区建材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率达85%以上,产品合格率90%以上。二是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出动执法车辆12次,执法人员3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06家,没收过期蔬菜种子2574袋,下架换货刚到保质期的种子281袋,并对21户索证索票不全、检验报告不全、无调运检疫证、价格未公示的农资经营户进行现场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5)持续推进价格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开展推进明码标价、转供电、旅游行业、建材、农资等价格监管等6项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28人次、车辆276台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840户次,召开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提醒告诫会1次,召开物业学习培训会1次,发放价格告诫书280份,责令退还加价多收取的电费合计5357元。二是强化收费监管,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开展涉企收费、民生领域收费等3项收费专项治理,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车辆6台次,检查协会组织、客运站、物业公司等32家。对未公示收费项目的企业进行现场提醒告诫。三是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件,罚没款0.15万元。四是为防止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经营户面对面形式宣传《价格法》,宣传2840人次,确保疫情期间物价稳定。

6)大力开展消费维权保护工作。开展12315消费维权宣传服务活动,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宣传培训,增强市场经营主体自律意识;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宣讲、面对面、抖音、新闻报道方式开展,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820份,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35余人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吨,价值2.4万余元。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截至目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7件,办结47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670元。

7)推进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至目前,维护在岗本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库16人,已维护清单非市场主体库25条。抽查点位214个,截至目前,已完成点位抽查208个。

4.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府服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共享。一是紧紧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线,通过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提速度,全面梳理优化,打出“一窗受理、容缺受理、数据共享、网上网下融合“等一系列组合措施,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乃至“一趟不用跑”。二是3项高频事项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通过掌上办理业务,实现行政审批不见面,群众零跑动。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1.积极配合好上级部门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健全加强互联网技术、商业模式、大数据等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过千名网络文明监督员队伍的建立,培训全体干部职工加强个人微博、微信、个人公众号的管理,严禁制造、传播各类谣言,散布所谓的“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自我约束的同时监督他人,动员全体人员共同监督,共同治理、共同维护网络环境。

2.立足实际、强化网络清理。一步规范网上传播秩序,加大对属地网站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属地网站、新媒体平台宣传法律法规,营造喜迎新春的喜气氛围,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传递社会正能量同时邀请网站、新媒体人员开展座谈会,强调网络信息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发布信息严格审批流程、签订承诺书,确保发布的信息安全传播。

3.对网上违法违规、失实失真报道、虚假谣言等有害信息,进一步加大巡查、研判和依法处置力度网信办共发现有害信息603条,其中涉疆案事件2条,治疆政策类14条,涉民族宗教类1条,公共安全类37条,社会民生类 104条,其他类445条。已评估有效有害信息270条,另发现并举报色情类有害信息260条,属地微信公众号色情类信息3条,已做删除处理,并对发布信息人员进行约谈。巡查政务类媒体账号31个,共计盯控巡查403次,巡查新闻媒体网站3家,共计39次。

4.互联网+监管执法,保护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全县2021年商标注册申请情况进行摸底,今年以来和田县各类企业商标申请616件。加强网络监管,抓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查办网络平台上的违法线索,办理一起电子商务违法行为案件一件,罚款2万元,办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一件,罚款0.6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任务分工落实不够具体,未逐项落实。一是组织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不够细致,未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逐条督察落实,未到各部门和单位开展责任落实督察。二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但仍有些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未引起高度重视,未按照任务分工内容逐一核查落实,存在漏项情况,导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缓慢。

(二)牵头部门与协办部门对接不畅、方法简单。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衔接不畅通,未按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核查落实。牵头单位未逐条核查任务进展情况,协办单位也未主动报告完成任务情况,导致法治政府任务完成情况未能及时掌握。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还够丰富执法经验相对欠缺,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涉及法制审核的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四、2022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行办函[2021]6号)文件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即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发布,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二)严格落实行政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建立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加强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要求,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根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常态化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动态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确认制度,对拟上岗开展执法工作的人员,须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合格后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

(五)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一是贯彻落实《和田地区全面推行行政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求。二是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检查等多种办法,通过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情况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及时收集、办理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及时整改,有错必纠。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和田地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和行办发〔201964号文件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五是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中共和田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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