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结合本乡实际,现将本乡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
和田县英阿瓦提乡人民政府
二、执法范围
和田县英阿瓦提乡辖区内。
三、执法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四、执法人员信息
和田县英阿瓦提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花名册(附件一)
五、执法职责
在法定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县人民政府赋权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附件二:和田县英阿瓦提乡权责事项清单)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对本乡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二)在本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三)当事人对本乡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因本乡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七、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地址:和田县英阿瓦提乡人民政府驻地
监督举报电话:0903-2936002
附件:附件二:和田县英阿瓦提乡权责事项清单附件一和田县英阿瓦提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花名册
和田县英阿瓦提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