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和田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义祥及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围绕“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互动交流。欢迎你们,请沈局长和我们网友打个招呼吧! [2023-06-05 10:35:10]
沈义祥:感谢主持人,各位网友好!很高兴能有机会就税费优惠政策方面,与大家互动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今天的访谈。 [2023-06-05 10:35:10]
主持:好的,谢谢沈局!现在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网友的问题。 [2023-06-05 10:36:30]
幸运星:现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
策是什么? [2023-06-05 10:39:23]
王和茂: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023-06-05 10:39:23]
时光依人:我们是一家小型微利企业,想知道企业所得税优惠有什么? [2023-06-05 10:47:32]
赵彦龙: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06-05 10:47:32]
天各一方:我是个体工商户,去年开了一家店,现在想变更经营者,想问一下变更经营者有哪几种办理方式? [2023-06-05 10:53:49]
王华: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102号》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的,申请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之前,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 [2023-06-05 10:53:49]
流浪、女子: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2023-06-05 10:55:24]
赵彦龙: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023-06-05 10:55:24]
玩世不恭:企业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总额是如何界定的? [2023-06-05 10:57:07]
赵彦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23-06-05 10:57:07]
*锡纸烫*:企业缴纳社保费未查询到社保登记信息,我该如何处理? [2023-06-05 10:58:22]
岳玲:因新疆用人单位社保缴费模式为核定征收模式,即“人社核定、税务征收”。企业的参保登记、费款核定、权益记账、待遇发放等工作由社保、医保部门负责,费款征收由税务部门负责。出现提示“未查询到社会保险缴费登记信息”的情况,存在三种情形,一是未在社保、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二是社保、医保部门虽办理登记但信息未传递税务部门,三是税务部门接收参保登记后未完成关联,针对前两种情形,缴费人需在社保、医保部门办理登记及数据推送税务部门有关业务,第三种情形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关联登记有关业务。 [2023-06-05 10:58:22]
地主家:企业所得税有可退税额是否可以不申请退税,申请抵减税额? [2023-06-05 11:00:07]
赵彦龙:自2021年度汇算清缴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2023-06-05 11:00:07]
人世间一梦浮生:我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是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开缴税的,请问现在申请退税是分开申请还是由总机构一起申请? [2023-06-05 11:01:15]
赵彦龙: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 [2023-06-05 11:01:15]
塞上曲: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多于或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当如何处理? [2023-06-05 11:02:33]
赵彦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2023-06-05 11:02:34]
爱上猫的鱼:我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2023-06-05 11:03:42]
王华: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的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即: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了免税发票,则开具免税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023-06-05 11:03:42]
故里归长安: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是什么? [2023-06-05 11:04:48]
王和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2023-06-05 11:04:48]
傲骨:单位社会保险费客户端提示“未查询到社会保险缴费登记信息”,我应该如何处理? [2023-06-05 11:06:00]
岳玲:出现此问题的原因是该单位尚未进行社保费登记信息关联。如该单位是本月新办户,建议缴费人稍作等待,由税务部门依职权进行单位批量关联后再登录客户端;如该单位是存量户,建议缴费人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信息关联。 [2023-06-05 11:06:00]
红颜白发:对于一次性缴纳了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中途就业缴纳职工医保的,应该怎么退还多缴的医保费? [2023-06-05 11:09:01]
岳玲:灵活就业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以后,中途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依申请退回其就业后当年剩余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各地灵活就业人员退费受理单位及办理流程差异较大,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主管税务机关。 [2023-06-05 11:09:01]
一起执手天涯: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之外方式进口设备、器具,是按海关进口缴款书的开具时间还是按形式发票的开具时间来判断购进时点? [2023-06-05 11:09:06]
王华:原则上,应以海关进口缴款书的开具时间为判断依据。对于在第四季度开具了形式发票但未取得海关进口缴款书的情形,若企业在2023年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了海关进口缴款书,允许其享受该政策。 [2023-06-05 11:09:06]
青苔:房屋继承、赠与直系亲属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3-06-05 11:10:16]
王和茂: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023-06-05 11:10:16]
浅蓝色的天: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3-06-05 11:11:59]
赵彦龙: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先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23-06-05 11:11:59]
空城只有旧梦在:城乡居民办理社保退费是否可以代办? [2023-06-05 11:13:22]
岳玲:可以,但仅限于税务部门受理城乡居民社保费退费申请的地区,退费业务可由他人代办,具体受理渠道、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2023-06-05 11:13:22]
不归人:我们公司是一家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2023-06-05 11:14:05]
赵彦龙: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便捷享受优惠政策,无需其他手续。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基础信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信息系统将利用相关数据,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2023-06-05 11:14:05]
人间不过如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出台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06-05 11:15:14]
王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06-05 11:15:14]
一抹夏悠:我们企业是一家制造业企业,现在正处于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在进行2022年度纳税申报时,研发费用还可按100%比例加计扣除? [2023-06-05 11:16:19]
赵彦龙: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应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均可适用此期间有效的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于2023年1月1日起废止,不影响其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因此,制造业企业在进行2022年度纳税申报时,其研发费用按规定可以按100比例加计扣除。 [2023-06-05 11:16:19]
主持: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马上就要结束了。谢谢沈局长和王华科长、岳玲科长、赵彦龙科长、王和茂科长的认真解答,谢谢网友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2023-06-05 11: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