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位于巴格其镇核桃交易市场内,建筑面积600平方米,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为入驻电商企业和项目提供指导和服务。公共服务中心主要分为“本地电商产品展示”、“电商孵化”、“分拨中心”、“综合服务”、“电商办公”、“物流仓储”等功能区域,作为我县电子商务人才聚集区、服务聚集区、政策承接区,力争打造全疆乃至全国领先的电商产业生态园。为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中心作用,以“互联网+”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制定入驻方案如下:
一、入驻对象
凡从事或将从事淘宝、天猫、阿里巴巴、京东、一号店、唯品会等电子商务以及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各种商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入驻公共服务中心。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供应链上的各类服务企业,传统企业转型电子商务的企业,与互联网相关的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企业,金融、物流、代运营、软件开发、摄影、美工等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企业,从事互联网创业的个体,以及其他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和个体。
二、入驻条件
(一)企业入驻条件
1、拥有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电商及相关创业团队。
2、通过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评定小组的评审论证。
3、依法在和田县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及其他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
4、具备电商运营经验的企业优先。
(二)个体入驻条件
1、大学生创业、贫困户创业、拥有基本的电子商务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网络营销的;暂无相关技能,经过培训能够独立开设网店的。
2、通过公共服务中心个人电商技能评定小组的面试评审论证。
3、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成员优先。
(三)入驻要求
1、严格履行入驻协议,自觉遵守公共服务中心有关规定。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分别缴纳2000元办公设备押金(创业结束或退出时押金退回)。
2、入驻协议一年一签,创业期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入驻的需由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报园区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三、优惠政策
(一)公共服务
1、享受房租减免扶持。企业或个体在入驻中心期间享受三年房租减免政策,第一年免租,第二年免80%,第三年免50%,超出面积和超过时限按标准收取租金;公共服务中心仓储区设在巴格其核桃交易市场内,政府引入专业的第三方仓储企业,为入驻企业提供收货、仓储、管理、发货等服务,租金为 元/平方米/天(按照财政核算成本),入驻第三方仓储企业享受与园区相同的减免政策。XX企业五十强或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平台或企业经园区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
2、享用免费中转仓储。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用免费的中转仓储,所需面积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享受免费产品展示。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在电商产品体验区享受创业期内免费的产品展示和推介服务。
4、享用免费公共设施。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免费享用商务洽谈室、培训教室、会议室、等园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5、享受免费政务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免费高效便捷的创业政务服务。
6、享受免费培训服务。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先参加免费培训。
7、享受免费会展服务。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先参加政府组织的相关展会,并按政策落实相关补助。
8、享受优先政策扶持。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先获得申报各级产业政策扶持资格。
(二)第三方运营服务
1、享受免费培训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引入电商专业机构在园区定期开展的公开课、电商知识普及等免费培训服务,免费参加电商平台官方工作人员、电商成功企业或个人参与的电商运营经验分享等各类电商沙龙。
2、享受免费咨询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提供的免费创业心态辅导、传统企业转型专业咨询服务。
3、享受免费业务指导。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提供的电商创业专业指导、电商产品拍摄指导、图片美化处理指导、电商文案策划指导、企业运营指导、客服技巧指导等服务。
4、享受免费孵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入驻公共服务中心电商孵化区,享受业务指导、实战训练、电商营销解决方案等免费孵化支持。
5、享受免费推介对接。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引荐的相关机构、企业、人才的对接、交流、洽谈、合作等服务。
(三)第三方市场化服务
1、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低于市场价格的培训、拍摄、美工、客服、推广、运营、快递、售后、数据分析等有偿服务。
2、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办公期间产生的水、电、暖、网络、物业费等日常办公经营费用以及仓储区第三方仓储服务费用由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自行承担。
(四)奖励补助
1、自2018年起,入驻园区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
2、入驻传统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线上年纳税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入驻创业个体上年度网上销售额100万元以上,且当年度比上一年度销售额增幅达到20%-50%(含50%)的给予1万元奖励;比上一年度增长50%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
4、入驻网商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采取组织企业对接货源、提供培训和人才支持、提供融资支持、联系电商平台开展活动等措施,优先扶持其发展壮大,具体政策可一事一议。
5、入驻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获得阿里巴巴、淘宝、天猫、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服务商资质,并为我县企业或网店开展服务满1年,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6、国内龙头骨干企业、知名电商公司在我市注册,投资建设电商公司,电商或互联网,微商平台,入驻公共服务中心并正式上线运行,且全网纳税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投资额(土地与基建款除外)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特殊人群创业扶持
入驻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含在校生)、留学回国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军队复退人员、随军家属、残疾人等八类自主创业人员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在享受园区扶持政策的同时,还可享受以下特殊创业扶持。
1、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在公共服务中心内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财政在国家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内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为1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由财政按国家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2、一次性创业及创业电商岗位开发补贴。对成功创业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电商小微企业(2014年1月1日后登记注册的),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贴2000元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3、税费减免。对入驻的自主创业者,可放宽准入领域、登记条件、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注册资本(金)限制,申请试营业制度,并可在2年内减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创业者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创业个体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4、符合条件入驻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
四、所需材料
(一)入驻申请书。阐明入驻意愿、理由、入驻面积和要求。
(二)入驻企业、拟办企业或创业个体概况。
(三)创业服务团队名单。包括成员的主要经历、将担任的职务和业务分工。
(四)创业资金数量及来源。资金筹措及融资计划。
五、入驻流程
(一)入驻申请。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注册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创业个体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向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评估核定。由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组织项目评定小组对企业和创业个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估,经审核批准,报主管部门备案。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入驻申请给予明确答复。
(三)入驻签约。审核批准后,企业和创业个体按通知要求到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办理有关入驻事宜,签署《和田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入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