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5月10日在G219老路标570公里处右侧13公里以西(经度:79°46'22.8093";纬度:35°28'50.6697")发现一辆后八轮翻斗车青A76508。经初步调查,该翻斗车悬挂车牌,后八轮翻斗车(青A76508)经查询车辆信息及联系宁泰正建工程公司确认,该车仅挂靠于该公司,该公司也无法与现车主取得联系。且在5月10日至6月2日22天内无任何人员前来认领该车辆。
【车辆型号】纽曼ETV翻斗车。
【保存原因】我单位在辖区无人管控区域、高原无人区、高海拔偏远山区、无人管控草甸、冰川边缘无人地带开展动态巡查工作中,发现一台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的后八轮翻斗车。经与交通运输部门溯源核查、信息比对、公示排查,无法查明该批车辆的合法所有人、管理人及相关权利人,且长期无人员使用、无移变动迹,依法认定为无主遗弃车辆。
【公告目的】本公告旨在寻找该车辆的合法所有者,以便进行车辆的合法移交工作。
【认领流程】请该后八轮翻斗车所有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和田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认领。所需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身份证明;2、车辆购买凭证;3、车辆登记证书;4、其他可以证明所有权的材料。
【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和田县综合办公楼4号楼319办公室(和田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许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0903-7881263
【逾期处理】若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所有权,和田县自然资源局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关注并协助传播,以便找到车辆的合法所有者。
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日
新公网安备65320102653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