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自然资告字〔2026〕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和田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依法收回和田千年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名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一:位于百和镇喀河路北侧、六盘山路西侧,土地面积为2553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权属为和田千年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宗地二:位于百和镇长江路南侧、华山路东侧、昆仑路西侧,土地面积为33333.3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权属为和田众光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宗地三:位于罕艾日克镇北侧,土地面积为40856.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权属为新疆诺臻置业有限公司,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收回依据
依据和田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5次常务会议纪要、相关政策及用地处置决议,依法有偿收回上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相关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书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涉及土地补偿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局另行签订补偿协议、兑付补偿费用。
3.原土地使用权人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配合完成不动产注销、场地移交等相关手续。逾期不配合的,依法依规处置。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30日,自2026年5月23日至2026年6月24日。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持有效证件到和田县自然资源局土地科书面提出。
联系地址:和田县百和镇玉河路1号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03-7881263
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3日
新公网安备65320102653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