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财政局机构职能职责
基本情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及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地区财政相关国有资产 管 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财政相关国有资产 管 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 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二)拟订全县财政(含财政、预算、非税收入、财务、会 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 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 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拟 订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 展的财税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 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实施彩票管理政策 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负责研究、制订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健 全县、乡(镇)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县、乡 (镇)政府的财政收入,明确县、乡(镇)两级财政的支出责任 和保障范围。减少、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规范财政转移支付 制度,强化对乡镇财政的监督管理,规范财政运行。
(五)组织制订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 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负责制订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六)负责制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县级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负责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订需 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 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管理。
(七)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县属国有企业 的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 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 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八)负责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制订县级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 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 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地方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管理资产 评估工作。对国有单位财务活动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 行监督,审查验证其财务状况,并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 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 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 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负责经营城市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 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编制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一)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订具体管理 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 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财政 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 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四)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 教育和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业务培训,提升财政 队伍素质。
(十五)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 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 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工作。
(十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 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健全 完善惩防体系制度机制;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
(十七)负责本部门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 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内设机构
和田县财政局下设 13 个科室,分别是: 办公室、预算股、行政和社会保障股、经济建设股、综合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国库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监督办公室、投资评审中心、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
三、联系电话
0903-2511987
四、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分-14:00分;
下午:16:00分-20:00分。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分-14:00分;
下午:15:30分-19:30分。
四、办公地址
和田市古江南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