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办公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6号政府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0903-2023749
邮政编码:84800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商务经济和信息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和田县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制订和田县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和军民结合产业发展。
(二)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有关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五)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贯彻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六)指导和管理贸易投资促进工作;指导举办的商务领域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展览会和有关招商活动等。
(七)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建设;推进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促进对全县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八)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制订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县煤电产业发展等能源保障和重要物资供需平衡有关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交通运输综合协调、经济运行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负责县工业、信息产业及信息化推进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工作;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向;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上报、核准、备案工作;负责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组织制订县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实施县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
(十一)推进县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对县各类经济成份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组织推进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及信用担保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协调县企业改制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十二)负责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制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有关循环经济发展。
(十三)统筹推进县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重点信息化工程;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通信业有关工作;对县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推进信息化知识、技能的普及教育。
(十四)组织、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组织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对县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组织、指导县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有关行业规划的制订、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县石油化工项目,天然气民用、工业用项目的审核和组织实施。
(十六)组织、指导县煤炭行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制订并实施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协调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十七)组织、指导县手工羊毛地毯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并实施手工羊毛地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县手工羊毛地毯产业重点项目实施。
(十八)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依法实施许可和监督管理。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增加的职责
1.增加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2.增加负责组织、指导和实施纺织服装、轻工、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建材等产业规划的制定、项目的申报等,实施行业管理。
加强职责
1.加强和田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2.加强推进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
3.加强和田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联络协调工作;会同有关单位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协调和推动重大项目、重大措施及重要政策落实。
4.加强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法规、规章和标准,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