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
项目预算单位:和田县教育局
项目实施单位:和田县教育局
委托部门:和田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5月
目录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 4 -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 4 -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 5 -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 10 -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 12 -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 19 -
(二)关于影响本项目绩效评价局限性的说明.......................................... - 19 -
(三)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事项的说明...................................................... - 20 -
一、 概述
和田县教育系统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及均衡发展达标,自2017年7月以来,陆续新增校园用地。新增校园用地土地补偿款按照优先解决房地产补偿费,其次解决涉及赔偿户的赔偿款,最后按照征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解决。有助于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农村教育存在与县差异较大的现象,提高学校硬件设施,加快缩小差距。
二、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三、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各地各部门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包括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的设置和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运用等工作任务。
该项目的实施单位未按文件要求编制绩效目标表,未随预算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预算执行期间,也未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控,不符合国家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
2.项目计划安排专项资金1,617.96万元,实际到位财政资金800万元,资金到位率仅49.44%。项目资金预算论证的准确性、安排的精细化、科学性有待提高。
(二)建议和改进措施
1.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建议实施单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要求,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2.建议加强项目实施前的论证研究,预算编制力求精细规范,对各项经济活动做出全面的测算,确保预算数据的科学有效。
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树立预算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和田县财政局的委托,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及《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48号)的有关规定,对“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进行了第三方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和田县教育系统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及均衡发展达标,自2017年7月以来,陆续新增校园用地。新增校园用地土地补偿款按照优先解决房地产补偿费,其次解决涉及赔偿户的赔偿款,最后按照征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解决。有助于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农村教育存在与县差异较大的现象,提高学校硬件设施,加快缩小差距。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支付和田县教育系统新增地附属赔偿费用的实施方案》文件,和田县教育局实施了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该项目按照教育标准化建设要求在全县12个乡镇对不达标学校进行新增教育用地建设,并委托评估公司对地上附属物进行评估,按照优先解决房地产补偿费,其次解决涉及赔偿户的赔偿款,最后按照征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解决。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资金安排总计1,617.96万元,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该项资金已拨付800万(分两次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预算资金到位率49.44%。截至本次评价日,已使用项目资金800万元,已到位资金执行率100%,资金主要用于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新增校园用地土地补偿款按照优先解决房地产补偿费,其次解决涉及赔偿户的赔偿款,最后按照征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解决。有助于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农村教育存在与县差异较大的现象,提高学校硬件设施,加快缩小差距。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随着财政支出规模的日益扩大,公众预算监督意识的不断增强,全社会越来越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迫切需要对财政资金绩效进行合理有效的评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及《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48号)的有关规定等文件要求,本次绩效评价目的一是为全面了解绩效评价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有利于预算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其次通过绩效评价为合理分配资金、优化支出提供依据,也为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评价机制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绩效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绩效评价小组在参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依据财政部印发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以及《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48号)的相关要求,并听取了项目实施单位等相关部门专家意见,结合该绩效评价项目的特点,运用定量定性原则,确定了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大类。共性指标下设项目决策和项目过程两个一级指标,其中:项目决策下设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项目过程下设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个性指标下设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个一级指标,其中:项目产出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项目效益下设实施效益、满意度2个三级指标。2、绩效评价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二是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绩效评价方法
在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中,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就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而言,需要的收集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政策法规类、项目类、绩效类和其他资料。我们取得证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主要采取如下途径:
①案卷研究。绩效评价小组在项目实施单位收集与本次绩效评价有关的文件资料。绩效评价小组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深入研究、比较和分析,进而得到绩效评价所需的证据资料。
②面访、座谈。绩效评价小组,根据访谈提纲,围绕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执行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获取绩效指标设计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安排如何,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何,项目实施后是否可以产生直接或间接的效益等证据信息。
③问卷调查。绩效评价小组采取随机抽样随机抽取部分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的受益对象发放调查问卷,通过问卷统计了解受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的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尤其是在项目效益和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
④实地调研。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实地调研,主要集中于具体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深入项目单位,实地查看、面访、座谈、查阅相关资料、核查项目过程资料。
⑤分析提炼收集。绩效评价小组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通过数据分析、案卷研究、案例研究等方法,分析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信息资料收集完以后,并非都能直接用于分析评价,要根据相关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原则进行审核,剔除无效证据,将真实的关键信息形成项目基础数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调研和勘察、研究制定指标体系、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收集项目文件资料及设置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实地查看项目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等情况;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汇总、整理,结合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定量与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1)前期准备
a.前期资料收集
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期,与和田县教育局财务、项目管理人员对接,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了解项目的大致实施情况。
b.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成立绩效评价项目小组。小组通过内部的仔细分析,对项目的情况进一步梳理,确定了绩效评价关注的重点,制定出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时间安排进度表。
c.拟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从项目内容出发制定本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
a.组织情况
为确保该项目绩效评价的顺利实施,组建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建立联络制度、明确评价责任人、制定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实施具体评价等工作。
b.实施情况
整个绩效评价工作历时半个月,收集了该项目相关文件、实施方案、相关管理办法;对涉及项目实施的情况以及资金情况进行了现场勘察;并结合现场调研情况查阅了大量项目资料,最终完成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总结
a.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b.就绩效评价报告与项目实施单位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与和田县教育局就评价证据交换意见;
c.形成正式报告。
此次绩效评价,根据被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绩效评价小组遵循目的性、可测性、可行性和经济型四项原则对获得2019年拨付第一批、第二批资金所涉及拆迁户170户随机抽取70户进行了问卷调查,抽样占比41.18%,其中回收的有效问卷70份,占比41.18%;2019年拨付第一批、第二批资金所涉及学校*所随机抽取25所学校进行了问卷调查,抽样占比50%;其中回收的有效问卷25份,占比50%。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按照上述确定的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们从决策(20分)、过程(20分)、产出(30分)和效果(30分)四个层面对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进行了指标评分及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从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2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发展政策,符合行业规划要求,符合部门发展规划及职能,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该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相关论证,得满分。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分2.5分。
该项目有明确的工作任务目标,得0.5分。该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得2分。
但该项目未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未随预算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此项不得分。
故绩效目标指标实际得分2.5分。
3.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指标从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2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该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且提供了充分的测算依据佐证资料。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得5分;
该项目有相应的资金分配依据,资金分配额度与项目单位实际工作内容相适应,得5分。
故资金投入指标实际得分10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指标从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9.48分。因预算资金未全部到位,为避免出现重复扣分现象,本次绩效评价中已在资金管理中对未到位资金进行扣分,在后续产出指标评价中对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各指标分析时将按照2019年拨付的800万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该项目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2019年度计划资金1,617.96万元,实际拨付资金8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支付资金800万元。该项目资金虽未及时足额到位,但已到位资金部分未影响项目进度,得2分;
该项目2019年度计划资金1,617.96万元,按计划执行资金800万元,预算资金未按计划全部执行,得0.5分;
该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00/1617.96*100%=49.44%,预算执行率49.44%,按权重计分:4*49.44%=1.98分,得1.98分;
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按照和田昆域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支付, 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项目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5分。
故资金管理指标实际得分9.48分。
2.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指标从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2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该项目有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且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该项目执行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项目管理、实施人员均落实到位,能够按照计划执行,项目执行相关资料齐全,并及时进行归档,得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指标从实际完成率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该项目根据2019年拨付第一批、第二批资金计划,按照优先解决房地产补偿费,其次解决涉及赔偿户的赔偿款,最后按照征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解决,所涉及拆迁补偿学校50所。按照进度安排,按照进度安排,拆迁补偿学校已达54所,得5分;
该项目根据2019年拨付第一批、第二批资金计划,按照优先解决房地产补偿费,其次解决涉及赔偿户的赔偿款,最后按照征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解决,所涉及拆迁户170户。按照进度安排,按照进度安排,已补偿拆迁户175户,得5分。
故产出数量指标实际得分10分。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从质量达标率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该项目2019年第一批、第二批资金拆迁补偿涉及学校54所,经过自治区抽验所有学校均已达标通过验收,得5分
3.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指标从完成及时性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该项目2019年第一批、第二批资金所涉及的拆迁补偿项目已按期完成,并经过自治区抽验所有学校均以达标通过验收,得5分。
4.产出成本
产出成本指标从成本节约率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该项目计划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资金1,617.96万元,实际拨付资金800万元(资金管理指标分析中已对该项目资金进行扣分,成本中则不再重复扣分),按照序时进度安排,2019年支付资金800万元,该项目总支出共计800万元,等于项目实际到位资金。
故产出成本指标实际得分1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实施效益
实施效益指标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2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该项目实施效益通过对涉及学校问卷调查形式进行考察。截至目前,根据已获得的25份满意度问卷分析结果(按照抽样调研比例不低于受益群体总数30%的比例发放)。
该项目社会效益指标为:提高学校硬件设施,改善学习环境,指标值为明显改善。依据评分标准:改善情况占比=∑样本数(“明显改善”×1.0+“未改善”×0.4)/总样本数×100%,该指标得分=改善情况占比*该指标权重分值。该比例超过95%,得满分,不足95%的该指标得分=改善情况占比*该指标权重分值。满意度60%以下,不得分。该项目统计学校有效问卷25份,改善情况占计算如下:(23*1+2*0.4)/25*100%=95.2%,满意度大于95%,得满分。
该项目可持续影响指标为: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缩短与县城教育水平差异,指标值为持续推进。依据评分标准:推进教育教学质量占比=∑样本数(“持续推进”×1.0+“无影响”×0.4)/总样本数×100%,该指标得分=推进教育教学质量占比*该指标权重分值。该比例超过95%,得满分,不足95%的该指标得分=改善情况占比*该指标权重分值。满意度60%以下,不得分。该项目统计学校有效问卷25份,推进教育教学质量占比计算如下: (24*1+1*0.4)/25*100%=97.60%,满意度大于95%,得满分。
故实施效益指标实际得分10分。
2.满意度
截至目前,根据已获得的95份满意度问卷分析结果(按照抽样调研比例不低于受益群体总数30%的比例发放),有效调查问卷95份,其中统计受益拆迁户调查问卷70份,涉及拆迁补偿学校调查问卷25份。运输中职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满意度都较为持平,基本为非常满意及满意。依据评分标准:满意度=∑样本数(“非常满意”×1.0+“较满意”×0.8+“基本满意”×0.6+“不太满意”×0.3+“非常不满意”×0.1)/总样本数×100%评分), 涉及拆迁赔偿农户满意度超过95%得满分,不足95%的该指标得分=满意度*该指标权重分值。满意度60%以下,不得分;涉及拆迁补偿学校满意度超过98%得满分,不足98%的该指标得分=满意度*该指标权重分值。满意度60%以下,不得分。
涉及拆迁赔偿农户满意度: (54*1+7*0.9+5*0.6+3*0.4)/70*100%=92.43,满意度小于95%,按权重计分:92.43*10=9.24分,得9.24分。
涉及拆迁补偿学校满意度: (22*1+2*0.9+1*0.6)/25*100%=97.60%,满意度小于98%,按权重计分:97.6%*10=9.76分,得9.76分。
故满意度指标实际得分19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未按规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各地各部门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包括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的设置和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运用等工作任务。
该项目的实施单位未按文件要求编制绩效目标表,未随预算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预算执行期间,也未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控,不符合国家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
2.项目计划安排专项资金1,617.96万元,实际到位财政资金800万元,资金到位率仅49.44%。项目资金预算论证的准确性、安排的精细化、科学性有待提高。
六、建议和改进措施
1.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建议实施单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要求,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2.建议加强项目实施前的论证研究,预算编制力求精细规范,对各项经济活动做出全面的测算,确保预算数据的科学有效。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项目单位的责任是提供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相关的基础工作材料和项目资金财务核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评价是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4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财预〔2018〕158号)及《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21号)进行的,选择的绩效评价程序取决于评价人员的判断,项目评价的质量受限于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小组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只能在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做出尽可能可靠的评价结论。
(二)关于影响本项目绩效评价局限性的说明
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部分评价点采用抽查的结果,由于受抽查范围的限制,评价情况与实际可能存在偏差。
2. 部分三级指标评价结果,其可靠性取决于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正确性,同时也受绩效评价工作组人员专业判断能力的限制,可能会对评价结论产生一定影响。
(三)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事项的说明
本绩效评价报告仅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发表评价意见,不应视为对项目实施、管理单位工作的全面评价,也不应视为对项目实施单位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利事项,与执行评价的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价人员无关。
附送:
附件1 评价依据
附件2 综合评分表
附件3 满意度问卷报告
附件4 满意度问卷
附件5 访谈报告
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5月17日
附件1 评价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所依据的主要政策文件有:
1.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2.《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
3.《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48号)
4. 《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财预〔2018〕158号);
5.《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21号);
附件3 满意度问卷报告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一)被调查对象个人信息分析
1.效果性分析
我们对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的受益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涉及拆迁补偿学校25所。根据问卷统计结果显示,23所学校认为对提高学校硬件设施,改善学习环境有明显改善,24所学校认为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缩短与县城教育水平差异,可以持续推进。
2.满意度分析
针对受益对象对本项目的满意度情况我们进行了满意度调查,问卷中对新增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的政府公开度的满意度分为五档,即“非常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非常不满意”;满分为100%。综合来看,涉及拆迁赔偿农户满意度分析结果为100%,其中:非常满意占77.14%;较满意占10.00%;基本满意占7.14%;不太满意4.29%;非常不满意1.43%。涉及拆迁补偿学校满意度分析结果为100%,其中:非常满意占88.00%;较满意占8.00%;基本满意占4.00%。
(二)意见和建议汇总
该项目规划前期,由于考虑不周,实施过程中任务、要求宣传不够到位,后续工作怎么开展未明确,导致部分乡镇村所涉及的拆迁户对该项目是实施有抵触情绪。今后工作中一定要督促相关负责人员提前做好任务安排,以免出现达不到预期效果的情况。
附件4 满意度调查问卷
新增地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调查问卷
本调研是针对新增地附属物赔偿费用的问卷调查,期望您对该项目享受到的服务进行评价。本问卷调查目的是考察项目实施效果情况,现邀请您填写此问卷调查表。请您如实填写!调查结果不对外公布,请您在认可的项目上打“√”。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第一部分 涉及拆迁补偿农户需填写部分
1. 请问您性别 [单选题]
○男
○女
2. 您所属城市还是乡村 [单选题]
○城市
○乡村
3. 您正在经历的或在您周边发生的拆迁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单选题]
○现金补偿
○其他
4. 您觉得现有的补偿方式合理吗 [单选题]
○合理
○不合理
5. 您对拆迁补偿结果满意吗 [单选题]
○满意
○不满意 (请跳至第6题)
6. 若您对拆迁补偿结果不满意,请问使您不满意的原因是什么?
○补偿标准太低
○拆迁给自己生活带来不便所致损失大于补偿所得
○其他(填明原因)
第二部分 涉及学校需填写部分
1. 贵学校所属城市还是乡村 [单选题] *
○城市
○乡村
2. 该项目实施后有助于改善学习环境,提高学校硬件设施*
○明显改善
○未改善
3. 该项目实施后能够推进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缩短与县城教育水平差异*
○持续推进
○无影响
4.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是否达标? [单选题] *
○已达标
○未达标
5 .贵学校对拆迁补偿结果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 ○较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填明原因)
附件5 访谈报告
一、访谈目的
本次评价对象是新增地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负责人。为了解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的具体情况,评估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发现项目投入和管理中的问题,对被评价对象及相关方面展开访谈。
二、访谈对象与访谈内容
(一)访谈对象
(1)项目预算单位:和田县教育局
(2)项目实施单位: 和田县教育局
(3)项目受益对象:新增地附属物赔偿费用项目所涉及的拆迁户及学校。
(二)访谈内容
问题1:请简要谈谈本项目情况(项目规划整体安排,预算资金总体情况,项目预算测算依据及申请批复资金发放及时情况、管理情况、审批情况、合理性等)。
和田县教育系统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及均衡发展达标,自2017年7月以来,陆续新增校园用地。2019年财政拨付新增校园用地土地补偿款800万元,项目前期申报并通过后,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仔细核对各项开支,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予以支付。
问题2:请您谈谈这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宝贵经验。
该项目实施保障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及均衡发展达标,有助于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农村教育存在与县差异较大的现象,提高学校硬件设施,加快缩小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