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预算单位:和田县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实施单位:和田县林业和草原局
委托部门:和田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录
摘 要...................................................... 1
一、 基本情况............................................... 4
(一)项目概况................................................... 4
1. 立项背景、依据及主要内容..................................... 4
2、项目实施情况................................................. 5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5
(二)项目绩效目标............................................... 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6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6
(二)绩效评价框架............................................... 6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8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0
1.目标立项..................................................... 10
2.绩效目标..................................................... 11
3.资金投入..................................................... 11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5
六、有关建议............................................... 16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6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16
(二)关于影响本项目绩效评价局限性的说明........................ 17
(三)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事项的说明.............................. 17
附件1 评价依据............................................ 19
附件2 综合评分表.......................................... 20
附件3 满意度问卷报告....................................... 27
附件4 满意度调查问卷....................................... 28
附件5 访谈报告............................................. 30
一、 概述
依据自治区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综合司制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和田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为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由和田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的通知》(新林规发〔2019〕111号)等文件,制定了《和田县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生态护林员选聘的标准及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田县截至2019年生态护林员累计人数共1254人,2019年新增生态护林员224名,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2019年12月31日,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共计1,254.00万元。
二、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未按规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各地各部门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包括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的设置和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运用等工作任务。
该项目的实施单位未按文件要求编制绩效目标表,未随预算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预算执行期间,也未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控,不符合国家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
2. 制定的实施方案对村级组织生态护林员选聘过程中的任务、要求宣传不够到位,只讲明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未明确任务、要求是对护林员不够负责。
四、建议和改进措施
1.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建议实施单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要求,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2.建议加强项目实施前的论证研究,全面考虑项目建设成本和经济效益的匹配关系。同时,建议政府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的档案管理,及时更新生态护林员的动态变化情况,按照协议开展业务工作,加强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完善奖惩制度,确保管护效果。
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和田县财政局的委托,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及《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48号)的有关规定,对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立项背景、依据及主要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新财预[2019]96号)、《关于印发<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的通知》(新林规发〔2019〕111号)文件,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以下简称生态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范围内选聘护林员,由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购买劳务,受聘参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服务的人员,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持贫困户发展就业脱贫,全面实施就业精准脱贫。
为进一步推动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精准扶贫政策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扶贫政策的扶持效益,真正让贫困户通过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购买劳务,受聘参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服务的人员增收脱贫。和田县2019年度对全县建档立卡的1254人,提供就业财政资金预算共1,254.0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度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续聘生态护林员,采用公开公正、精准自愿、统一管理的原则,包括以前年度累计人员,尚未脱贫或者已认定脱贫,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认真履行护林员职责且符合选聘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应当予以续聘,生态护林员日常工作由乡镇林业站统一管理。集体林区生态护林员不跨乡镇聘用,通过“一卡通”发放生态护林员财政专项资金1,254.00万元,新增管护面积11.2万亩,受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254人。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由中央专项承担,2019年度预算数为1,254.00万元;2019年度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1254人发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由中央专项支付1,246.40万元,因生态护林员到岗时间不一致,导致结余7.6万元于2020年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 为使县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蓄水保水能力增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动植物资源增湿,生物多样性丰富度提高,2019年将继续扩大林区网络建设,新增护林员224名,新增管护面积11.2万亩,以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灾害发生,降低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案率,维护我县林业面积稳定增长,促进我县林业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随着财政支出规模的日益扩大,公众预算监督意识的不断增强,全社会越来越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迫切需要对财政资金绩效进行合理有效的评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及《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48号)的有关规定等文件要求,本次绩效评价目的一是为全面了解绩效评价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有利于预算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其次通过绩效评价为合理分配资金、优化支出提供依据,也为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评价机制提供决策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大类。共性指标下设项目决策和项目过程两个一级指标,其中:项目决策下设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项目过程下设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个性指标下设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个一级指标,其中:项目产出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项目效益下设实施效益、满意度2个三级指标。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规则设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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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
项目立项(5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考察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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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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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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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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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程序规范性 |
考察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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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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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等;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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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考察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项目有明确的工作任务目标;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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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有2019年经审核的绩效目标表;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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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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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项目按正常的业绩水平设置了明确的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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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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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 |
考察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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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绩效目标的指标值清晰、可衡量;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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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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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10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考察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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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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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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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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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合理性 |
考察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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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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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资金管理(15分) |
资金到位率 |
考察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①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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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该指标得分=资金到位率*该指标权重分值(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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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
考察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①预算资金按计划进度执行;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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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实际到位预算金额×10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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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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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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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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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项目若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扣除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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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考察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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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的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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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有效性 |
考察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项目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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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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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管理、实施人员均落实到位,有效按照计划执行;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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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项目执行情况等资料齐全,并及时进行归档;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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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产出数量(10分) |
实际完成率 |
考察人均林木管护面是否达到500亩 |
①人均林木管护面积≥500亩,得3分,不足500亩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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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人均林木管护面是否达到11.2万亩 |
①人均林木管护面积≥11.2万亩,得3分,不足11.2万亩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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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生态护林员选聘人数2019年累计是否达到1254名 |
②生态护林员选聘人数累计达到1254名,得4分,不足1254人的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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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5分) |
质量达标率 |
考察生态管护员选聘方案制定率是否达到100% |
①生态管护员选聘方案制定率100%,得2分,未达到100%的按照参加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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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率是否达到90% |
②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率≥90%,得3分,否则按照到位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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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5分) |
完成及时性 |
考察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 |
①按期完成,得2分,未完成则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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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资金拨付及时率是否达到100% |
②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得3分,按年底执行完成得满分,未完成则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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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本(10分) |
成本节约率 |
考察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实际成本每高出计划成本1%,扣一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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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项目效益 |
实施效益 |
考察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效益 |
公益岗位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数量≥20人,得5分,不足20人的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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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效益 |
补助政策知晓率=∑样本数(“知晓”×1.0+“不知晓”×0.4)/总样本数×100%;生态护林员补助政策知晓率≥95人得满分,补助政策知晓率超过95%,得5分,不足95%的该指标得分=补助政策知晓率*该指标权重分值。补助政策知晓率60%以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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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生态效益 |
①项目区植被覆盖率≥71.8%,得5分,不足按照项目区植被实际覆盖率*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得分,若无法提供植被覆盖率依据,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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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考察项目实施后,生态管护人员的满意度是否达到95% |
满意度=∑样本数(“很满意”×1.0+“满意”×0.9+“一般”×0.6+“不满意”×0.4+“极不满意”×0.2)/总样本数×100%,满意度超过95%得满分,不足95%的该指标得分=满意度*该指标权重分值。满意度60%以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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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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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绩效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绩效评价小组在参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依据财政部印发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以及《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48号)的相关要求,并听取了项目实施单位等相关部门专家意见,结合该绩效评价项目的特点,运用定量定性原则,确定了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
2、绩效评价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二是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绩效评价方法
在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中,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就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而言,需要的收集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政策法规类、项目类、绩效类和其他资料。我们取得证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主要采取如下途径:
①案卷研究。绩效评价小组在项目实施单位收集与本次绩效评价有关的文件资料。绩效评价小组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深入研究、比较和分析,进而得到绩效评价所需的证据资料。
②面访、座谈。绩效评价小组,根据访谈提纲,围绕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执行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获取绩效指标设计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安排如何,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何,项目实施后是否可以产生直接或间接的效益等证据信息。
③问卷调查。绩效评价小组采取随机抽样随机抽取部分受益生态护林员发放调查问卷,通过问卷统计了解受益生态护林员对项目实施情况,尤其是在项目效益和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
④实地调研。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实地调研,主要集中于具体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深入项目单位,实地查看、面访、座谈、查阅相关资料、核查项目过程资料。
⑤分析提炼收集。绩效评价小组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通过数据分析、案卷研究、案例研究等方法,分析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信息资料收集完以后,并非都能直接用于分析评价,要根据相关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原则进行审核,剔除无效证据,将真实的关键信息形成项目基础数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调研和勘察、研究制定指标体系、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收集项目文件资料及设置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实地查看项目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等情况;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汇总、整理,结合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定量与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1)前期准备
a.前期资料收集
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期,与和田县财政局对接,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了解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发放补助资金的大致实施情况。
b.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成立绩效评价项目小组。小组通过内部的仔细分析,对项目的情况进一步梳理,确定了绩效评价关注的重点,制定出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时间安排进度表。
c.拟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从项目内容出发,结合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项目预期目标,制定本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
a.组织情况
为确保该项目绩效评价的顺利实施,组建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建立联络制度、明确评价责任人、制定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实施具体评价等工作。
b.实施情况
整个绩效评价工作历时一个月,收集了该项目相关文件、实施方案、相关管理办法;对涉及项目实施的情况以及资金情况进行了现场勘察;并结合现场调研情况查阅了大量项目资料,最终完成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总结
a.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b.就绩效评价报告与项目实施单位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与和田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评价、证据交换意见;
c.形成正式报告。
此次绩效评价,根据被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绩效评价小组遵循目的性、可测性、可行性和经济型四项原则对获得2019年度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1254户贫困户随机抽取376人进行了问卷调查,抽样占比30%;其中回收的有效问卷376份,占比100%。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评分明细表对项目各指标进行评分,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0.56分。其中:项目决策15分(满分20分),项目过程19.98分(满分20分),项目产出29.98分(满分30分),项目效益25.6 分(满分30分)。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优”。具体情况如下: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按照上述确定的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们从决策(20分)、过程(20分)、产出(30分)和效益(30分)四个层面对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了指标评分及分析。
1.目标立项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符合客观实际,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发展政策,符合行业规划要求,符合部门发展规划及职能,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该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相关论证,得满分。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分0分。
该项目工作任务目标不明确,此项不得分。
该项目未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未随预算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此项不得分。
项目未提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无详细明确的指标值,无法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此项不得分。
故绩效目标指标实际得分0分。
3.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指标从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2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该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且提供了充分的测算依据佐证资料。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得5分;
该项目有相应的资金分配依据,资金分配额度与项目单位实际工作内容相适应,得5分。
故资金投入指标实际得分10分。
综上,项目决策类指标分值20分,实际得分15.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情况主要有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部分构成,其指标情况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指标从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14.98分。
该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该项目的立项批复,得10分。
该项目资金为发放补助人员工资,实际发放工资1,246.40万元,资金执行率99.39%。预算执行率指标得分按照预算执行率*该指标权重分值(3分)计算,得4.98分。
故资金管理指标实际得分14.98分。
2、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指标从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2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该项目有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且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该项目执行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项目管理、实施人员均落实到位,能够按照计划执行,项目执行相关资料齐全,并及时进行归档,得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的得分情况如下表所示:项目产出分别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构成,具体指标如下:
1、产出数量
实际完成率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该项目计划2019年生态护林员人均管护面积≥500亩,实际生态护林员人均管护面积≥500亩,得3分。
该项目新增管护面积≥1120万亩,实际2019年底管护面积已达到11.2万亩,得3分。
该项目计划生态护林员选聘人数2019年累计达到1254名,经统计2019年已累计达到1254名,得4分。
故产出数量指标实际得分10分。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从质量达标率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经核查该项目已制定生态管护员选聘方案,制定率100%,得2份。
2016年至2019年补助资金已按各年度全部到位,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率100%,得3分。
3、产出时效:
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该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补助资金项目已完成,得2分。
2019年下半年有新增的护林员,新增护林员工资需要发到2020年6月,故2019年到位资金仍有7.6万元未支付完毕;资金支付率:1246.4/1254.00*100%=99.39%,低于100%,按权重计分:99.39*3=2.98分;
故产出时效指标实际得分4.98分。
4、产出成本:
产出成本指标从成本节约率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依据文件对生态护林员每年补助标准每人/年补助10000元,并按时发放,得10分。
综上,项目产出指标从2019年12月31日,累计达1254人,2019年新增224人,部分护林员工资需要在2020年发放,截止2019年底已支付资金1,246.4万元。已支付资金小于项目预算。
故产出成本指标实际得分1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实施效益
实施效益指标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2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10.6分。该项目实施效益中社会效益中“生态护林员补助政策知晓率”通过对受益生态护林员问卷调查形式进行考察。截至目前,根据已获得的375份满意度问卷分析结果(按照抽样调研比例不低于受益群体总数30%的比例发放)。
该项目社会效益指标中:公益岗位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数量已达到20人,得5分;
该项目会效益指标中:生态护林员补助政策知晓率,指标值为≥95%。依据评分标准补助政策知晓率=∑样本数(“知晓”×1.0+“不知晓”×0.4)/总样本数×100%;生态护林员补助政策知晓率≥95人得满分,补助政策知晓率超过95%,得5分,不足95%的该指标得分=补助政策知晓率*该指标权重分值。补助政策知晓率60%以下,不得分。该项目统计受益中职学生有效问卷375份,补助政策知晓率占比:(329*1+46*0.4)/375*100%=92.64%,满意度小于95%,按权重计分:92.64%*5=4.6,得4.6分
该项目生态效益指标为:项目区植被覆盖率≥71.8%。因单位无法提供佐证资料,根据评分规则:项目区植被覆盖率≥71.8%,得5分,不足按照项目区植被实际覆盖率*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得分,若无法提供植被覆盖率依据,得1分。该指标得1分。
故实施效益指标实际得分10.6分。
2、满意度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未按规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各地各部门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包括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的设置和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运用等工作任务。
该项目的实施单位未按文件要求编制绩效目标表,未随预算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预算执行期间,也未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控,不符合国家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
2. 制定的实施方案对村级组织生态护林员选聘过程中的任务、要求宣传不够到位,只讲明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未明确任务、要求是对护林员不够负责。
六、有关建议
1.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建议实施单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要求,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2.建议加强项目实施前的论证研究,全面考虑项目建设成本和经济效益的匹配关系。同时,建议政府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的档案管理,及时更新生态护林员的动态变化情况,按照协议开展业务工作,加强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完善奖惩制度,确保管护效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项目单位的责任是提供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相关的基础工作材料和项目资金财务核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评价是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4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财预〔2018〕158号)及《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21号)进行的,选择的绩效评价程序取决于评价人员的判断,项目评价的质量受限于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小组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只能在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做出尽可能可靠的评价结论。
(二)关于影响本项目绩效评价局限性的说明
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部分评价点采用抽查的结果,由于受抽查范围的限制,评价情况与实际可能存在偏差。
2. 部分三级指标评价结果,其可靠性取决于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正确性,同时也受绩效评价工作组人员专业判断能力的限制,可能会对评价结论产生一定影响。
(三)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事项的说明
本绩效评价报告仅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发表评价意见,不应视为对项目实施、管理单位工作的全面评价,也不应视为对项目实施单位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利事项,与执行评价的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价人员无关。
附送:
附件1 评价依据
附件2 综合评分表
附件3 满意度问卷报告
附件4 满意度问卷问卷
附件5 访谈报告
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5月17日
附件1 评价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所依据的主要政策文件有:
1.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2.《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
3.《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48号)
4. 《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财预〔2018〕158号);
5.《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21号);
附件3 满意度问卷报告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一)被调查对象个人信息分析
1.效果性分析
我们对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的受益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被调查人数376人。根据问卷统计结果显示,100%的受访生态护林员认为该补助项目产生综合效益,有利于提升生态护林员生活和工作水平。
2.满意度分析
针对受益对象对本项目的满意度情况我们进行了满意度调查,问卷中对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的政府公开度的满意度分为四档,即“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满分为100%。综合来看,生态护林员的满意度分析结果为100%,其中:非常满意占100%。
(二)意见和建议汇总
本次调查在问卷的最后一部分还设计了开放式问答,生态护林员对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比较满意,建议和意见如下:
该项目规划前期,由于考虑不周,导致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村级组织生态护林员选聘过程中,任务、要求宣传不够到位,只讲明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不明确任务、要求也是对护林员不够负责今后工作中一定要督促相关负责人员精确测算后建设项目,以免出现建成后达不到使用效果的情况。
附件4 满意度调查问卷
“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受益群体调查问卷
“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受益群众:
本调研是针对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的问卷调查,期望您对该项目建设享受到的服务进行评价和建议。本问卷调查目的是考察项目实施效果情况,调查结果不对外公布,请您在认可的项目上打“√”。
您所在地区(乡):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民族: 职业: 文化程度:
1、您是否收到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
A、是 B、否
2、你对生态护林员补助政策是否知晓?(这里描述补助政策的内容)
A、知晓 B、不知晓
3、您认为该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发放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A、存在(请提供相关证据) B、不存在
4、您认为该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发放是否及时?
A、是 B、否
5、您觉得在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和田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否不定期对经费发放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A.是 B.有跟踪,但纠正不及时 C.无跟踪,无纠正
6、您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发放程序及其及时性是否满意?
A.满意 C.基本满意 D.不满意
发放规则:按照不低于补助资金发放总人数占比30%的比例发放调查问卷,共选取 人,请这些人中了解实际情况的人填制问卷。
附件5 访谈报告
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访谈汇总分析报告
一、访谈目的
本次评价对象是和田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为了解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的具体情况,评估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发现项目投入和管理中的问题,对被评价对象及相关方面展开访谈。
二、访谈对象与访谈内容
(一)访谈对象
(1)项目预算单位:和田县林业和草原局
(2)项目实施单位: 和田县林业和草原局
(3)项目受益对象:享受补助的生态护林员
(二)访谈内容
问题1:请简要谈谈本项目情况(项目规划整体安排,预算资金总体情况,项目预算测算依据及申请批复资金发放及时情况、管理情况、审批情况、合理性等)。
答:生态护林员项目的实施解决了贫困户资金的问题通过这项工作解决来贫困户就业的问题,是非常合理的。
问题2:请您谈谈这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宝贵经验。
答:
对林业生态保护有了较深的认识,提高了自我的思想觉悟以护林工作为己任,热爱这项工作。
问题3:本项目还有何不足之处?您觉得应该如何改进?
答:考核制度不够完善,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护林员要加以培养,成为林业行业一员,提高思想认识。
问题4:在项目的长效管理建设上有何建议?
答:、加强学习生态林员管护工作,提高管护补助的发放。
问题5:您对本项目还有何建议和意见?
答:提高管护人员的管护补助费用,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通过奖惩的方式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将强管护培训学习,落实管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