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域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切实推动源头减量减排,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优化市容环境与人居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和田县建筑垃圾处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简要说明如下:
《方案》由三个方面组成,主要内容为:
1.工作举措。该方面分别从强化建筑垃圾管理、加大执法惩处力度两个条款中明确了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加强施工管理与动态监管、强化企业处置责任、建立巡查与联防联控机制、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建立源头追溯机制等6条具体举措。
2.工作职责。该方面明确界定了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信访局、地区生态环境局和田县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以及各乡镇工作职责。
3.工作要求。该方面对各相关单位在协同推进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宣传、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抓好工作落实等方面提出要求。
特此说明。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和田县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的通知
新公网安备65320102653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