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县土地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日期:2023-08-30 13:15  来源: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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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文件:


相关政策文件:《和田县土地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办、审计署关于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资金审计提出的建议,自然资源部印发工作方案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发现问题、规范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更加有效落实。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本次排查涉及占而不补、补而不实、补充耕地质量不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指标交易管理混乱、资金管理混乱、挤占挪用等6个方面的问题。由此,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必须大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完成耕地保护目标。

二、制定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9)、《关于督察指出补充耕地问题和承诺补充耕地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341)、《关于印发<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3104)、行署《关于印发<关于和田地区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行办函〔2023141),地区自然资源局《和田地区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自然资〔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而成。

三、主要内容

《方案》以大小标题格式形成规范性文件,共三大点,主要框架包括总体要求、专项整治任务、工作要求。

1.总体要求

系统梳理西安督察局耕地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卫片执法等7项整治工作,明确专项整治政策标准,全面清查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从严纠治,切实规范管理秩序。突出专项整治问题重点从严查处占而不补、补而不实、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从严纠正违规实施、强行造地、“专业卖地”等错误做法,从严整治不规范搞变通、打折扣等不正之风。

2.专项整治任务

《方案》中分别对西安督察局耕地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卫片执法、纳入“边建边批”项目整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处置、耕地储备库核查、撂荒耕地整改处置等 7项整治工作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

3.工作要求

成立了和田县土地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监督,逐渐形成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

四、要求时限

2023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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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田县土地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23-08-30 13:15  浏览次数:


相关政策文件:《和田县土地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办、审计署关于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资金审计提出的建议,自然资源部印发工作方案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发现问题、规范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更加有效落实。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本次排查涉及占而不补、补而不实、补充耕地质量不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指标交易管理混乱、资金管理混乱、挤占挪用等6个方面的问题。由此,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必须大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完成耕地保护目标。

二、制定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9)、《关于督察指出补充耕地问题和承诺补充耕地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341)、《关于印发<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3104)、行署《关于印发<关于和田地区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行办函〔2023141),地区自然资源局《和田地区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自然资〔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而成。

三、主要内容

《方案》以大小标题格式形成规范性文件,共三大点,主要框架包括总体要求、专项整治任务、工作要求。

1.总体要求

系统梳理西安督察局耕地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卫片执法等7项整治工作,明确专项整治政策标准,全面清查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从严纠治,切实规范管理秩序。突出专项整治问题重点从严查处占而不补、补而不实、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从严纠正违规实施、强行造地、“专业卖地”等错误做法,从严整治不规范搞变通、打折扣等不正之风。

2.专项整治任务

《方案》中分别对西安督察局耕地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卫片执法、纳入“边建边批”项目整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处置、耕地储备库核查、撂荒耕地整改处置等 7项整治工作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

3.工作要求

成立了和田县土地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监督,逐渐形成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

四、要求时限

2023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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