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级下达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923万元。按照《关于下达和田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和县农财局字〔2026〕4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地区下发的《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修订稿)》、《关于印发<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等两个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运行、安全高效、责任明确、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透明公开;
二是项目安排坚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挂钩;
三是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产业发展以奖代补、小额贷款贴息、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和田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安排项目15个,资金1923万元。项目实施单位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行业部门(详见附件)。
县级监督举报咨询电话:0903-2033879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28日
新公网安备65320102653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