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级下达第一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28752万元。按照《关于下达和田县2026年第一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和县农财局字〔2026〕1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第一批衔接补助资金(包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以工代赈任务、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地区下发的《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修订稿)》、《关于印发<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等两个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运行、安全高效、责任明确、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透明公开;
二是项目安排坚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挂钩;
三是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创业就业基地、防渗渠、保鲜库、农贸市场建设,农田提质改造,“雨露计划”补助,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网点建设,修补道路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金融扶持,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和田县2026年第一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安排项目33个,资金28752万元。项目实施单位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行业部门(详见附件)。
县级监督举报咨询电话:0903-2033879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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