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级下达和田县2023年第三批自治区衔接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638万元,第二批县级配套资金65万元,合计4703万元。按照《关于下达和田县2023年第三批自治区衔接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和县乡财局字〔2023〕5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地区下发的《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修订稿)》、《关于印发《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等两个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运行、安全高效、责任明确、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透明公开;
二是项目安排坚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挂钩;
三是确保和田县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计划落到实处,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坚持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把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聚焦当年收入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聚焦当年收入不增反降脱贫人口、聚焦产业后劲不足脱贫人口、聚焦重点脱贫户、聚焦其他脱贫人口,发展特色产业,保持帮扶政策稳定,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支持到户产业发展,引导和鼓励奖补对象积极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帮扶产业覆盖率和精准度,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和田县2023年第三批自治区衔接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安排项目10个,资金4703万元。项目实施单位涉及阿瓦提乡、塔瓦库勒乡、色格孜库勒乡、吾宗肖乡、英阿瓦提乡、英艾日克乡、巴格其镇、罕艾日克镇、布扎克乡、拉依喀乡、喀什塔什乡、朗如乡人民政府及经济新区。
县级监督举报咨询电话:0903-2024061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和田县2023年第三批自治区衔接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第二批县级配套资金项目计划表
和田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