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政策依据和补贴标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新民发规〔2021〕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高2025年城乡低保等救助保障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民发〔2025〕74号),补贴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A档770元/月,B档578元/月,C档498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A档618元/月,B档480元/月,C档410元/月。
资金发放情况:2025年1-9月份累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共20860.1041万元,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16.396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243.7081万元。做到精准动态,应享尽享,应退尽退。
二、临时救助政策
政策依据和补贴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82号),救助标准原则上急难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5倍,支出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8倍。 对于重大困难事项,可通过“一事一议 ”确定救助标准和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
资金发放情况:2025年1-9月份累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共33.5344万元,其中急难型救助1.268万元,支出型救助32.2664万元,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织密民生保障网。
新公网安备65320102653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