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对于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怎样救助?
救助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直接救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其医疗费用按照100%给予救助,在自然年度内医疗救助报销上不封顶。
救助方式:在医院实现“一单式”即时结算。
和田县对城乡低保对象怎样救助?
救助对象实行直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80%。
救助方式:在医院实现“一单式”即时结算。
和田县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医疗救助制度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具体是指具有新疆户籍或参加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四类人员:
1.第一类救助对象为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第二类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
3.第三类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边缘对象,以及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4.第四类救助对象为上述三类人员以外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以下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