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水费收缴依据、标准及1-10月收费情况
一、水费收缴依据及标准
农村供水工程是一项保民生、得民心、稳增长的惠民工程,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和田县共建成农村供水工程16处,设计总供水规模49967.75m3/d,铺设输配水管道5302.62km,供水范围涉及和田县10乡2镇255个行政村,保障了县域内8.06万户35.52万农村居民用上了方便、卫生的自来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供水保证率达100%。
目前水费价格根据《关于调整和田县农村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农村饮用水价格的批复》(和县发改〔2019〕211号)文件执行;但考虑2020-2022年疫情期间农村居民收入减少,为减轻和田县农村居民的负担,并结合和田县近年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情况,取消小水厂、地下水厂合并至大水厂供水、供水成本减少的现状;水价按2.20元/立方米收取。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供水价格机制,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促进农村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供水成本变化,充分考虑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和田县2019年至2020年加大了对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投资,取消小水厂、地下水厂供水,合并至大水厂供水,供水成本发生变化,重新编制了农村饮用水水价改革报告,并报送发改委,等待批示。
二、2023年1~10月水费收费情况
和田县县农村供水有收费大厅12座,收费员及时将收取的水费缴入饮水安全服务中心水费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做好水费收缴核对,确保水费应收尽收,提高水费收缴率。截至目前,农村供水水费已收150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