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置和阗直隶州,今和阗县域属和阗直隶州管辖。民国二年(1913),撤销和阗直隶州建制,改和阗直隶州为和阗县,属喀什噶尔观察使公署管辖,定为一级县。民国九年(1920),北洋政府设立和阗道,和田县属和阗道管辖。民国三十二年(1943),民国政府实行区、乡、镇、保甲制,和阗县分8个区、5个镇、23个乡、278个保、2883个甲。1950年6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废除民国时期的保甲制,建立区、乡、村制,成立10个区人民政府,下设108个乡。1953年,将原10个区调整为11个区。1955年,由11个区调整为9个区。1958年8月,成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全县成立28个小公社。1959年3月,将全县28个小公社合并为9个大公社。1961年10月,由原9个公社调整为11个公社。1965年,由原11个公社调整为12个公社。即:1980年,将原表示先进性的公社名称改为表示地名性的公社名称,肖尔巴格公社、拉斯奎公社、吐沙拉公社、巴格其公社、罕艾日克公社、英阿瓦提公社、布扎克公社、拉依喀公社、朗如公社、塔瓦库勒公社、喀什塔什公社、和田镇。198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和田市,将和田县的和田镇,肖尔巴格公社、拉斯奎公社及良种场划归和田市管辖。至此,和田县有县无城,县属机关单位分布在和田市区。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建制,各公社(场)、镇改建为乡、镇人民政府,所属农牧业生产队改为行政村,全县下辖1个镇、11个乡、1个园艺场、153个村民委员会、1048个村民小组,保留农场、林场、牧场26个。2011年全县辖1镇、10个乡、1个园艺场,200个行政村。2015年全县辖2个镇,10个乡,1个园艺场,208个行政村。 2017年全县辖2个镇,10个乡,256个行政村,1153个村民小组,1个园艺场。县政府驻和田市区。2021年全县辖2个镇,10个乡,259个行政村,1个社区,1162个村民小组。2024年全县辖4个镇,10个乡,259个行政村,3个社区,1172个村民小组。县政府驻百和镇沙田社区科技路11号。
和田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