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5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新党厅字〔2020〕57号)(以下简称《减负清单》)及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校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现设立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于即日起至7月受理相关投诉举报。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无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进入校园,要求学校出人出场地开展相关工作等问题。
(二)向学校、师生、家长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要求承担与教育没有实质关联的调查测评、网络投票、普查统计、信息填报等问题。
(三)要求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或从事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等问题。
(四)要求师生、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应用程序(APP),通过各种与课内教学无关的学习平台阅读、打卡、答题等问题。
(五)面向学校、师生开展的各种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过多、频率过高、交叉重复、布置随意、过度留痕等问题。
(六)安排学校向学生群体催缴医保、社保、疫苗接种费用等问题;将属地辖区内重点水域巡逻、整治三轮车违规搭载学生等任务摊派给学校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反映方式
投诉举报要求有具体线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举报电话:0903-2023036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