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年免费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农村幼儿园的每个孩子每年享受的资助政策标准2800元,其中: 保教费1100元、取暖费120元、伙食补助1450元、免读本费13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小学阶段: 每生每年享受的资助政策标准1945元 (寄宿生3495元) 其中: 公用经费720元(寄宿生1020元)、免教材费105元、取暖费120元、农村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000元(每天5元),另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1250元;初中阶段:⠼font face="方正仿宋简体" >每生每年享受的资助政策标准2240元(寄宿生每生每年4040元) 其中: 公用经费940元(寄宿生1240元)、免教材费180元、取暖费120元、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助1000元(每天5元),另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1500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30%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小学生625元/生/学年,初中阶段750元/生/学年,按学期发放。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①脱贫家庭、农村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四类学生享受的资助标准4400元/人/年。其中:免学费1430元,免教材费670元、免收住宿费300元,国家助学金人均2000元。②非四类学生享受的资助标准为4170元/人/年。其中:免学费1200元,免教材费670元、免收住宿费300元,国家助学金人均20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①中职一二年级学生人均享受资助标准4900元/人/年。其中:国家助学金人均2000元、免学杂费2000元、住宿费600元、教材费300元。②中职三年级学生享受资助标准2900元/人/年。其中:免学杂费2000元、住宿费600元、教材费300元。另外脱贫户、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中符合“雨露计划”项目补助条件的在校生,还可享受“雨露计划”项目补助资金,资助标准为3000元/年/生。
二、教育帮扶资助政策
(一)内地就读大学生资助项目。资助标准6000元/年/生。资助对象:和田县籍统招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内地就读大学生(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监测户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伤残公安干警子女、孤儿学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致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来源于北京援疆项目资金。
(二)“金秋助学”在疆内就读大学生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本科生3000元/年/生、专科生2000元/年/生。资助对象:统招录取的和田县籍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大学生。资金来源于各爱心人士、企业参与募捐筹资。
(三)“雨露计划”补助项目。补助标准3000元/年/生。资助对象:和田县籍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子女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下同)、高职在校生(在全国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就读在校生。资金来源于中央衔接项目资金。
(四)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标准:全日制新生、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最低申请资金不得低于1000元。
申请条件:和田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