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内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和田县内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发展管理工作。制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拟订和田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县商务、工业信息化、招商引资发展运行情况的监测、调研、综合分析,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研究“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并及时解决商务、工业信息化、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和田县特色餐饮业发展;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有关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拟订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业经济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组织协调解决县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应急管理;负责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拟订行业专项规划、计划、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办法;负责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县工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工业领域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负责工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上报、核准、备案工作。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关于吸收外商投资的法规、政策,进出口商品贸易管理政策和对外经济合作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分析全县外经贸和外商投资总体情况,提出吸引外资优惠措施建议。负责管理县涉外项目的实施与服务。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地区配额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大宗进出口商品政策,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六)负责编制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做好筛选、论证、推荐和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洽谈和实施中的问题;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统计工作,招商引资项目的代理、委托和管理,提供招商中介服务;负责推进县域对外招商、项目发布、洽谈联络等重大招商引资交流活动;承办有关重要会展招商、贸易、推介和洽谈活动;指导全县举办的商务领域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展览会和有关招商活动等。指导和管理贸易投资促进工作;完善招商引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制;负责商务领域和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督促检查落实工作,督办在项目签约、落实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和落实情况。
(七)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评价体系,牵头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发展。
(八)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
(九)负责监测分析城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城市经济日常运行;组织协调解决城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对全县各类经济成份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组织推进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实施;负责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及信用担保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负责实施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有关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重点信息化工程;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通信业有关工作;对全县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推进信息化知识、技能的普及教育。
(十三)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县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对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完成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应急值守、督查、档案、机要、信访、提案、印鉴、会务、接待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接县直单位各项公共科目工作。
负责人:陈水燕 联系电话:0903-7821145
(二)工信科。 负责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发展,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对全县各类经济成份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负责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全县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落实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对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依法实施许可审核和监督管理。各项目审批、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对接援疆资金项目。
负责人:闫峰 联系电话:0903-7820959
(三)商务科。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促进商贸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分析全县外经贸和外商投资总体情况,提出吸引外资优惠措施建议。负责管理县涉外项目的实施与服务,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负责人:薛荷云 联系电话:0903-7820959
(四)财务室。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和负责各项资金使用的管理。配合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调查或审计。配合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机关行政经费、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工作。
负责人:杨小莉 联系电话:0903-7821136
三、办公地址
和田县经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四、办公时间
夏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5:30-19:30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张立
联系方式:0903-782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