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统计局机构职能职责

日期:2023-09-29 21:08  来源:和田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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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自治区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结合全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管理工作登记。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自治区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定全县统计调查方案;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实施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质量评估;组织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团体、企业等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管理涉外社会调查活动。

(三)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负利率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五)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卫计、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六)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及时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统一管理财政安排用于开展普查和统计工作专项经费;协调管理各乡镇统计员。

(九)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教育、统计员培训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下设和田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主要负责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周期性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负责指导与各普查相关的统计基础工作和人员培训,负责各项普查资料的分析,编辑和发布,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服务;负责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负责人:唐强,联系方式:0903-2023750

三、办公地址

和田县百和镇科技路11

四、办公时间

夏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530-1930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人:张振刚

联系方式:0903-202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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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统计局机构职能职责

时间:2023-09-29 21:08  浏览次数:

一、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自治区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结合全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管理工作登记。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自治区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定全县统计调查方案;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实施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质量评估;组织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团体、企业等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管理涉外社会调查活动。

(三)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负利率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五)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卫计、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六)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及时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统一管理财政安排用于开展普查和统计工作专项经费;协调管理各乡镇统计员。

(九)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教育、统计员培训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下设和田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主要负责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周期性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负责指导与各普查相关的统计基础工作和人员培训,负责各项普查资料的分析,编辑和发布,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服务;负责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负责人:唐强,联系方式:0903-2023750

三、办公地址

和田县百和镇科技路11

四、办公时间

夏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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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张振刚

联系方式:0903-202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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