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
(三)按规定对属于本级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四)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五)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和田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六)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七)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
和田县经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三、办公时间
夏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5:30-19:30
四、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柏昱
联系方式:0903-2024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