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规范会费收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精准落实救助政策;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督查各乡镇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承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指导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
(四)负责全县临时救助、残疾人生活补贴、80岁以上老年人、孤残儿童生活补贴、福利彩票、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指导各乡镇按照保障标准,足额发放保障资金;结合和田县维稳实际会同相关单位拟定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的救济实施办法,并监督各乡镇实施;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农村敬老院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全县儿童福利中心工作,弘扬救助精神,帮助孤残儿童提高生存能力、生存质量;负责全县范围内弃婴(儿)、孤儿的收养、教育以及弃婴(儿)送养工作;接受社会公益性捐赠。
(七)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妇女权益。
(九)负责全县区划地名工作,研究制订全县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县、乡(镇)的区域划分、撤消、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上报;组织县实施勘界工作;指导地名命名、更名,推广使用标准地名。
(十)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民政局内设科室7个、下属站所3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社会救助办、社会事务办、基层政权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地名区划办、财务室、项目办。
(一)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杨钰芝,0903-2069935)
(二)社会救助办:城乡低保的政策宣传、低保信息核对、低保核查、动态管理、资金发放,临时救助,低收入人群摸排、认定、录入。(负责人:吾斯曼江·吾布力喀斯木,0903-2069180)
(三)社会事务办:敬老院、幸福大院管理、老年人工作(8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津贴发放及动态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动态管理,特困供养人员管理服务、残疾儿童、艾滋病儿童生活补助发放及动态管理、流浪乞讨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护蕾行动)、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困境儿童服务管理。(负责人:阿卜杜艾克拜尔·艾比布拉,0903-2068219)
下属站所3个,隶属社会办牵头管理。分别为: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儿童福利中心。主要负责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的补录及管理。收养孤儿的服务管理,对入院孤儿履行管护、教育责任。宣传、贯彻殡葬的法律、法规;指导、管理殡仪馆、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工作,做好殡葬执法工作。
(四)基层政权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负责人:麦麦提明·维力,0903-2069935);社会团体的受理、登记、审核审批、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人:艾合买提江·吐送托乎提,0903-2069935)。
(五)地名办:地名和行政区划调整等业务工作(负责人:努尔艾力·胡杜尤木拜尔迪,0903-2069935)。
(六)财务室:负责民政各类资金的预算、核拨,采购物资核对发放工作、对各民政所、敬老院、儿童福利中心、殡仪馆各类资金、物资、发放管理检查监督审计。(会计:阿孜古丽·艾力,0903-2069663)。
(七)项目办:负责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其他项目工作。(负责人:图送麦麦提·伊敏 0903-2069935)
三、办公地址
和田县百和镇沙田社区科技路11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5:30-19:30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马琴
联系方式:0903-2069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