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03-28 11:55  来源:和田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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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以来,和田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法治和田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切实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正常运行,为助力乡村振兴、抗击大疫大灾、优化营商环境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党委(党组)中心组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组织到位、覆盖全员、效果明显”的原则,通过集中集体学、结合载体学、个人自主学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用普法经费为委员会和治县办同志、各协调小组成员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各单位为本单位领导班子和与法治建设密切相关的部门负责同志配发《纲要》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31次,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每月4次全县参与学习党委(党组)、党支部650个,累计学习1.3万场次二是多种形式穿插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认识。充分利用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县160个党政机关党支部3千余名党员干部已实现全覆盖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实践相结合,组织法学加强依法治县理论和实践研究,上报法治论文8篇

(二)压实责任,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县印发了《关于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和县依委发〔2022〕2号)文件。一是明确述法重点内容。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法内容,形成了党委负责人24条、政府负责人30条的述法工作重点,通过每年一次的书面述法和现场述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建设。二是建立考核评议制度。探索建立了领导班子和干部述法考核制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县委办公室牵头,结合年度绩效考核,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开展述法考核,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推进法治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认真组织开展述法。2022年3月组织召开“2021年度述法工作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县直党委(党组)书记、局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长、各乡镇业务骨干120人参加会议,16名党委(党组)书记现场述法,43个县直单位、12个乡镇及1个经济新区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坚持执法为民,营造法治化环境。一是做到“减证便民”。按照和田行署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和行办发〔2021〕18号)精神,和田县梳理形成了和田县试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明确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法申请的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通过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相关证明事项作出承诺,逐步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突出问题;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遵循“能放则放,应放尽放,放则真放”的原则,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和田县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坚持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积极推行“三项制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办公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span>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9〕63号)在全县推行“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管理,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开展法治督察2次,覆盖全县。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1场次,案卷评查1场次,案卷自评1场次。五是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全县完成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领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测试2场次,参加考试369人,通过356人,已颁发行政执法证件267人。

2.坚持依法行政,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审查。一是认真做好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5件,提出审核意见5件次二是对县28个行政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核意见1300余条。除工作特殊性外,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公开率100%。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及时加强与各单位信息沟通,及时解答疑问,帮助各单位开展清理工作,明确清理任务,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做到不留死角、不存遗漏。

3.提高行政复议质量,维护公平正义。一是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向各乡镇、相关单位发放了《行政复议法》读本,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行政复议。二是严格执行程序,确保合法、公正。针对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均依法予以受理,依法保障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通过向申请人耐心解释,说服申请人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向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在复议过程中,时刻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正裁决,坚决杜绝出现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三是确保复议工作质量。在案件审理各个环节中,针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事实是否查清方面,始终紧绷“质量”这根弦,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突出对办案程序的监督。2022年接收行政复议申请4件,办结1件,依法不予受理3件。

4.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体制建设。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联络员机制检察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确立刑事执法衔接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沟通和具体案件协调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下移,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规范行政裁量权。实现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彻底杜绝随意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5.畅通“三调联动”体系,打造纠纷化解“新模式”。一是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围绕三级联调、三调联动”构建“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实现了县、乡镇、村三级调解网络互通,面向全县挑选专业人员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人才库”,通过层层筛选,从人社局、妇联、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医保局等22个县直行业部门,选配122名具有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人充实到“矛盾纠纷调解人才库”。二是注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将重心下移、调解力量下沉,严格落实好“三个到村”(人民调解到到村、司法调解到村、行政调解到村)制度,将各类社会矛盾发现在基层、处置在前端、化解在一线。2022年共调解矛盾纠纷5567件,较往年增长85.2%。其中:口头协议960件,书面协议4607件,司法确认1243件,涉及金额4581.55万元;兑现矛盾纠纷“一案一补”24.97万元。

6.深入推进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目前和田县已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党内法规草案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审核、签署重大合同、处置重大突发案件、办理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等方面听取法律意见。

)积极配合开展立法调研,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

1.代表群众取得新进展。强化人大代表法治培训。对《代表法》《选举法》等相关政策法律知识进行了培训,累计培训县人大和乡镇人大主席团40多场次2000多人次。二是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特别是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把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必经程序,科学评估拟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各类企业、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及程度、范围。三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调研的途径和方式,积极邀请大学生代表、企业代表、工人代表等参与政府召开的经济运行会议。

2.法律巡视作用得到新提高。一是加强备案审查。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违法宪法法律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和撤销。严格“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对县政府、乡镇人大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二是开展专项监督。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的监督作用,监督检查《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代表对法检两院工作进行专项视察,组织代表旁听法院的案件审理,先后专题听取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报告;三是完善议案建议办理。建立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县政府领导重点领办、各工委分块跟踪督办机制,坚持“过程”和“结果”并重的原则,实行台账制管理,通过建账、对账、销账、回头看形成监督闭环,一批重点建议办出成效。届内14件议案、317件建议全部办结。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工作,抓好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和贯彻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1+4+X”清单,按照“一规划两纲要”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并推动工作落实,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制定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予以公开。二是明确党政机关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的决策事项,健全保障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机制。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力度,对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方面从严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核工作质效。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二是探索建立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工作机制,实现线索互通、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执法联动。三是推进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依法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乡镇。四是加大重点民生领域执法力度。7大重点民生领域集中整治各领域工作情况持续跟踪指导督促,全面掌握各领域工作进度,确保重点民生领域集中整治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五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六是强化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定期编撰、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对事实认定准确、程序合法的典型案件,及时编撰发布、以案释法,推广“教科书式”执法案例,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健全完善、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导。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切实加强“三调联动”。不断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纠纷。二是深化行政复议改革,确保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提高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提升出庭应诉率。定期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旁听、案件研讨、集中培训等活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能力。

和田县司法局

        20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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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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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以来,和田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法治和田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切实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正常运行,为助力乡村振兴、抗击大疫大灾、优化营商环境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党委(党组)中心组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组织到位、覆盖全员、效果明显”的原则,通过集中集体学、结合载体学、个人自主学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用普法经费为委员会和治县办同志、各协调小组成员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各单位为本单位领导班子和与法治建设密切相关的部门负责同志配发《纲要》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31次,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每月4次全县参与学习党委(党组)、党支部650个,累计学习1.3万场次二是多种形式穿插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认识。充分利用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县160个党政机关党支部3千余名党员干部已实现全覆盖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实践相结合,组织法学加强依法治县理论和实践研究,上报法治论文8篇

(二)压实责任,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县印发了《关于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和县依委发〔2022〕2号)文件。一是明确述法重点内容。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法内容,形成了党委负责人24条、政府负责人30条的述法工作重点,通过每年一次的书面述法和现场述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建设。二是建立考核评议制度。探索建立了领导班子和干部述法考核制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县委办公室牵头,结合年度绩效考核,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开展述法考核,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推进法治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认真组织开展述法。2022年3月组织召开“2021年度述法工作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县直党委(党组)书记、局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长、各乡镇业务骨干120人参加会议,16名党委(党组)书记现场述法,43个县直单位、12个乡镇及1个经济新区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坚持执法为民,营造法治化环境。一是做到“减证便民”。按照和田行署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和行办发〔2021〕18号)精神,和田县梳理形成了和田县试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明确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法申请的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通过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相关证明事项作出承诺,逐步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突出问题;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遵循“能放则放,应放尽放,放则真放”的原则,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和田县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坚持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积极推行“三项制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办公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span>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9〕63号)在全县推行“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管理,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开展法治督察2次,覆盖全县。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1场次,案卷评查1场次,案卷自评1场次。五是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全县完成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领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测试2场次,参加考试369人,通过356人,已颁发行政执法证件267人。

2.坚持依法行政,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审查。一是认真做好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5件,提出审核意见5件次二是对县28个行政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核意见1300余条。除工作特殊性外,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公开率100%。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及时加强与各单位信息沟通,及时解答疑问,帮助各单位开展清理工作,明确清理任务,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做到不留死角、不存遗漏。

3.提高行政复议质量,维护公平正义。一是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向各乡镇、相关单位发放了《行政复议法》读本,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行政复议。二是严格执行程序,确保合法、公正。针对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均依法予以受理,依法保障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通过向申请人耐心解释,说服申请人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向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在复议过程中,时刻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正裁决,坚决杜绝出现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三是确保复议工作质量。在案件审理各个环节中,针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事实是否查清方面,始终紧绷“质量”这根弦,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突出对办案程序的监督。2022年接收行政复议申请4件,办结1件,依法不予受理3件。

4.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体制建设。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联络员机制检察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确立刑事执法衔接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沟通和具体案件协调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下移,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规范行政裁量权。实现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彻底杜绝随意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5.畅通“三调联动”体系,打造纠纷化解“新模式”。一是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围绕三级联调、三调联动”构建“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实现了县、乡镇、村三级调解网络互通,面向全县挑选专业人员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人才库”,通过层层筛选,从人社局、妇联、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医保局等22个县直行业部门,选配122名具有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人充实到“矛盾纠纷调解人才库”。二是注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将重心下移、调解力量下沉,严格落实好“三个到村”(人民调解到到村、司法调解到村、行政调解到村)制度,将各类社会矛盾发现在基层、处置在前端、化解在一线。2022年共调解矛盾纠纷5567件,较往年增长85.2%。其中:口头协议960件,书面协议4607件,司法确认1243件,涉及金额4581.55万元;兑现矛盾纠纷“一案一补”24.97万元。

6.深入推进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目前和田县已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党内法规草案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审核、签署重大合同、处置重大突发案件、办理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等方面听取法律意见。

)积极配合开展立法调研,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

1.代表群众取得新进展。强化人大代表法治培训。对《代表法》《选举法》等相关政策法律知识进行了培训,累计培训县人大和乡镇人大主席团40多场次2000多人次。二是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特别是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把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必经程序,科学评估拟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各类企业、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及程度、范围。三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调研的途径和方式,积极邀请大学生代表、企业代表、工人代表等参与政府召开的经济运行会议。

2.法律巡视作用得到新提高。一是加强备案审查。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违法宪法法律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和撤销。严格“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对县政府、乡镇人大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二是开展专项监督。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的监督作用,监督检查《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代表对法检两院工作进行专项视察,组织代表旁听法院的案件审理,先后专题听取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报告;三是完善议案建议办理。建立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县政府领导重点领办、各工委分块跟踪督办机制,坚持“过程”和“结果”并重的原则,实行台账制管理,通过建账、对账、销账、回头看形成监督闭环,一批重点建议办出成效。届内14件议案、317件建议全部办结。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工作,抓好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和贯彻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1+4+X”清单,按照“一规划两纲要”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并推动工作落实,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制定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予以公开。二是明确党政机关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的决策事项,健全保障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机制。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力度,对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方面从严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核工作质效。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二是探索建立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工作机制,实现线索互通、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执法联动。三是推进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依法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乡镇。四是加大重点民生领域执法力度。7大重点民生领域集中整治各领域工作情况持续跟踪指导督促,全面掌握各领域工作进度,确保重点民生领域集中整治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五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六是强化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定期编撰、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对事实认定准确、程序合法的典型案件,及时编撰发布、以案释法,推广“教科书式”执法案例,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健全完善、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导。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切实加强“三调联动”。不断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纠纷。二是深化行政复议改革,确保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提高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提升出庭应诉率。定期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旁听、案件研讨、集中培训等活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能力。

和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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