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逾期180天未投入车辆的企业信息公告
为严格贯彻落实《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清理未按承诺投放车辆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等行业管理基础信息,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和田县交通运输局对核发的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了数据信息清理,发现截止2021年12月20日,我辖区有一家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未购置车辆,其行为已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战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营业户可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到和田县行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重新提出申请或备案。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未接受处罚处理的,本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法注销6个月内未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请辖区各经营业户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致电和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咨询,电话:0903-2521173。
具体业户名单:和田瑞居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和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