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农房抗震防灾工程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下达2021年和田地区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和地建【2021】20号。
2、关于印发《和田地区2021年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地建【2021】21号)。
二、补助对象
以下三类农户可以列入农房抗震防灾工程补助范围:一是未享受农村安居工程等改造政策、现有住房抗震设防不达标且有意愿实施农房抗震防灾改造的农户,二是新分户需保障的农户,三是住房因灾受损需加固重建的农户。
三、建设方式级建设标准
(一)建设标准:自治区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项目沿用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标准,根据《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标准》(新建标001-2019)、《自治区村镇房屋抗震建造技术要点》(新建抗[2019]6号)要求,各乡镇要坚持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调高标准、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坚决杜绝因建房而返贫的现象发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
(二)建设方式:结合乡镇以及农户现有住房建设状况,合理选择改扩建、原址重建和异地新建等方式。乡村组织协调,以农民自建为主。根据村镇规划确需集中连片建设农房抗震防灾工程的,充分尊重建房户意愿。对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应经建房户同意,村组申请,乡镇审核后报县住建局核实批准后方可开工。
四、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1年建农房抗震防灾房的1000户、每一户2.85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资金18500元,北京援建补助资金户均10000元。共发放的金额2850万元。
五、发放方式
此补贴实行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按工程进度分批“一卡通”方式发放。
六、发放时限
实行根据补助资金到位情况,按工程建设进度分批发放,年底前发放完。
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农房抗震防灾工程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和田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邱云
经办人(股长)阿不杜麦麦提
2.和田县住建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艾则孜·艾尔肯
经办人(安居办主任)孙永志
经办人(安居办干部)阿布来提
3.和田县农村信用社
主要负责人(主任)买提托乎提·买提库尔班
联系电话:13809981820
经办人(业务部负责人):冯延飞
附:和田县住建局政策清单
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