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26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生态环境部执法工作会议部署,以“十五五”开局之年为契机,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和美丽新疆建设目标,着力抓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从单一监管向“监管+服务”、从分散监管向集中统一监管、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向智慧化转型,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执法体系,以高水平执法服务和田县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目标
(一)日常执法方面。持续巩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年抽查企业不少于120家次,重点污染源抽查比例不低于60%,季度完成率保持100%。
(二)专项执法方面。聚焦重点领域和新领域,完成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各类专项执法任务,结合和田县实际自主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12项。
(三)智慧执法方面。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应用,非现场执法发现问题线索比例力争提升至30%以上,在线监控数据异常响应时间压缩至48小时内。
(四)响应执法方面。确保上级平台监控任务100%核查、整改、执法反馈,实现“接诉即办、办必有效”。
(五)执法能力建设方面。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着力打造一支懂理论、善实践、精执法、能传带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
三、工作原则
(一)法治引领。以实施生态环境法典为抓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将法典的体系化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二)智慧赋能。大力推广无人机、走航车、在线监控、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拓展非现场执法应用场景,形成以非现场执法监管为重要手段、以现场执法为刚性支撑的生态环境执法新格局。
(三)协同共治。深化兵地联合、部门联动、区域协作执法机制,推动执法信息互通共享。
(四)监管与服务并重。坚持宽严相济、强化包容审慎监管,寓监督于帮扶之中,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帮助企业解决环保难题,助力企业绿色转型。
四、执法计划
(一)国家及自治区部署专项执法
根据2026年生态环境部执法工作会议部署,按照持续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检查的要求,深入开展以下专项执法任务:
1.大气监督帮扶专项执法。深入开展大气监督帮扶,聚焦涉气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维护、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
2.涉水生态环境执法。全面加强涉水生态环境执法,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等,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3.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强化固废产生、收集、转运、处置全链条闭环监管。
4.机动车领域执法。 扎实推进机动车领域执法,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治力度,开展重型柴油车路检路查。
5.新污染物治理专项执法。不断强化新污染物执法监管,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源头管控。
6.碳排放数据质量专项执法。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监督检查。
7.整治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持续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规范市场秩序。
8.兵地联合监督帮扶。持续参与自治区兵地联合监督帮扶工作,围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开展交叉检查和实战比武。
(二)自治区层面重点任务
根据自治区“十五五”开局之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部署,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持续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2.围绕美丽新疆建设目标任务,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
3.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
4.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应用水平。
(三)和田县自主专项执法安排
结合和田县产业特点和新领域监管要求,开展以下专项执法检查。
|
序号 |
专项执法内容 |
检查方式 |
时间安排 |
|
1 |
燃煤企业专项检查 |
双随机抽查 |
采暖季前后 |
|
2 |
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及重型柴油车专项检查 |
双随机+路检路查 |
每季度一次 |
|
3 |
危险废物全链条闭环管理专项检查 |
双随机+专项核查 |
每半年一次 |
|
4 |
规模化畜禽养殖及屠宰行业专项检查 |
双随机抽查 |
每半年一次 |
|
5 |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医疗废水专项检查 |
双随机抽查 |
每季度一次 |
|
6 |
涉VOCs企业及无组织排放专项检查 |
双随机+走航监测 |
夏季臭氧防控期 |
|
7 |
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安全专项检查 |
双随机抽查 |
每半年一次 |
|
8 |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
全覆盖检查 |
每季度一次 |
|
9 |
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 |
全覆盖+夜间突击 |
每半年一次 |
|
10 |
建材、矿山等行业粉尘排放专项检查 |
双随机抽查 |
每半年一次 |
|
11 |
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
双随机+交叉执法 |
10月—次年3月 |
|
12 |
噪声污染专项执法(工业企业、建筑施工) |
双随机+投诉热点 |
每半年一次 |
|
13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专项检查 |
双随机抽查 |
全年持续 |
|
14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整治 |
全覆盖检查 |
每半年一次 |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计划统筹,确保执法任务有序落实。将年度专项执法任务与日常检查、“大练兵”活动有机结合,实现“一次进厂、综合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二)大力推动智慧执法转型。积极拓展非现场执法应用场景,推动在线监控数据、用电监控数据、视频AI识别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在执法工作中的应用,提高非现场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加强对管理制度和配套机制的支撑保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执法记录仪配备率、使用率达到100%。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强化执法案卷质量管理,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四)深化分级分类执法。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正面清单企业采取以非现场监管为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问题频发、风险较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
(五)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聚焦实战实训方向,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培训体系建设,通过以战代训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增强精准发现环境问题、高效查办案件的综合能力。
(六)强化跨部门协同执法。落实综合监管要求,主动发起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执法衔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七)严格信息报送。按月报送执法数据和执法检查情况,按季度分析执法成效并形成执法专报,按要求向地区和自治区报送专项执法行动台账。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和田县分局
2026年1月
新公网安备65320102653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