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七)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反馈问题:裸露地面和道路扬尘监管不严。川亿中央公园对角、玉龙喀什河道沿线及和田县光明路东西两侧等9处存在大面积裸露地块和沙化地面,未按规定进行绿化或者透水铺装,扬尘隐患问题突出;和田县昆仑工业园区、墨玉县建材园区、洛浦县布亚乡开发区等13处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措施:一是县住建局加强光明路东西两侧裸露地块扬尘治理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推进裸露地块开发建设。二是县交通运输局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合作,加大对昆仑工业园区和光明路东西两侧等重点道路的大型渣土运输车辆执法检查力度,形成整治合力。三是县商工局督促相关企业立即对厂区周围采取勤洒水等降尘措施,要求企业做好厂区周围硬化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县住建局已完成和田县光明路东西两侧裸露地块的整改;二是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G580昆仑工业园区、百和镇等重点路段对过往营运车辆进行检查,2024年共检查运输车辆641余辆,检查过程中发现未盖篷布车辆11辆,已对涉事车辆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现场进行整改;三是县商工局加强沿线企业的监督指导,企业已对门前道路铺设砾石,同时每日沿线进行洒水降尘,有效控制尘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