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燃气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和发改规〔2023〕1号文件:
1.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实行阶梯气价。第一阶梯基础气价1.41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价按基础气价1.2倍为1.69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价按基础气价1.5倍为2.1元/立方米;
2.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1.55元/立方米执行;
3.集中供暖用气终端销售价格:1.41元/立方米;
4.商业用气终端销售价格:2.3元/立方米;
5.工业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双方协商确定;
6.维修服务价格标准:维修不收取费用、只收取材料费用。
二、用气申请、过户、销户等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1.报装流程
需新装天然气新入户及改造管道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商业用户请到和田县政务大厅领取申请表或者联系工程部受理。咨询完毕后由工程部人员以电子版方式发给用户。
2.报装时限
每年3月15日至10月15日
3.天然气入户工程流程图

用户或单位申请新装天然气受理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个体用户(新装入户)
1.填写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天然气用户申请表;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个体用户(改线)
1.天然气改线申请表;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政府、企事业单位、商业用户(新装入户)
1.填写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天然气用户申请表;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政府、企事业单位、商业用户(改线)
1.盖章、签字确认后的天然气改线申请表;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手续准备齐全后,向和田家和天然气有限公司和田县分公司工程部提交申请资料,工程部接待员进行用户提交的资料审核,资料审核合格后现场通知用户缴纳设计定金并立项,设计人员到现场与用户沟通设计出具的施工方案经用户签字确认,后设计公司根据用户确认的设计方案出具图纸以及工程造价预算,如设计方案及最终预算价出具后用户因价格偏高而自愿放弃,则设计定金不予退还。
工程部按照程序开展设计和出具工程造价,待造价出具后会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用户缴纳工程款,请用户确保申请表内填写的联系方式畅通。
燃气过户/销户业务
1.办理流程:用户拨打燃气公司和田县分公司---安排人员上门核查---核查完毕---政务大厅燃气售气窗口(线下办理)
2.所需材料:(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2)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准确的燃气表号。
三、供气服务范围,燃气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供气范围:和田县
目前辖区在家用燃气表全部为智能物联网燃气表,缴费渠道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1.智能物联网燃气表缴费方式
办理渠道:线上、线下双渠道均可办理
(1)线上渠道
关注微信订阅号:和田家和燃气,输入燃气表号即可自助查询、充值缴费。
(2)线下渠道
政务大厅一楼燃气售气窗口营业厅人工缴费、查询。需提供燃气表号或个人信息。
线下窗口收费方式: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刷卡均可支付。
优势说明:智能物联网表无需插卡,线上缴费远程到账,操作便捷、无需跑腿。
(3)对公打款缴费方式
办理渠道:政务大厅一楼燃气售气窗口营业厅
所需材料:银行对公转账回单
办理流程:1.完成对公账户转账;2.携带转账回单到窗口,由通过工作人员将购气额度分配至对应燃气表;3.领取充值小票;4.开取对应发票,业务办结。
四、计划类施工停气及恢复供气信息
1.针对管网检修、设备维保、管道改造等常规作业,我公司将提前不少于48小时发布停气公告,明确具体停气区域、停气时段。如遇雨雪天气、现场施工受阻等特殊情况,停气时间顺延并另行通知。
2.针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管道泄漏、设备故障等突发安全险情,为快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将立即紧急停气,无法提前48小时预告。险情处置完毕、管网检测合格后,第一时间恢复供气并发布说明。
五、安全检查计划及抄表计划信息
按照燃气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GB/T51474-2025第7.1.2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对用户燃气设施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居民用户每2年不应少于1次,商业用户每年不应少于1次。入户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应书面告知用户并督促整改。锅炉用户安全检查及抄表每月一次。

六、燃气质量、燃气及燃气设施使用常识和安全风险、隐患信息
(一)居民户内常见安全隐患
安全间距相关要求:GB50028-2020《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JJ 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1.安全间距
(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4.3.2燃具和燃气主立管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cm,燃具与灶前管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20cm。燃气热水器与相邻灶具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少于30cm。
存在的风险:燃具与主立管/灶前管、热水器与灶具间距不足(<30cm/20cm):燃气泄漏时易在近距离积聚,遇燃具明火直接引燃,或因设备运行热量烤燃相邻部件,引发火灾甚至爆炸。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10.4.5条: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非居住房间、过道或阳台内。房间层高宜大于2.4米。CJJ12-2013第3.3.4条: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应排至室外,不得排入封闭的建筑物走廊、阳台等部位。
存在的风险:
①热水器安装在卧室、浴室等违规区域/通风不良处:燃烧不充分产生的一氧化碳无法排出,会在密闭居住空间积聚,导致人员中毒;且浴室潮湿环境会加速热水器部件腐蚀,增加燃气泄漏概率。
②热水器烟气排入封闭走廊/阳台:有毒烟气(含一氧化碳)无法扩散,会倒灌进室内造成人员中毒,同时高温烟气可能引燃走廊、阳台内的可燃物,引发火灾。
2.开放式厨房
GB50028-2020《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4.4家用燃气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利用卧室的套间(厅)或利用与卧室连接的走廊作厨房时,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
存在的风险:
未在自然通风/采光厨房装燃气灶:燃气燃烧消耗氧气且产生废气,通风不足会导致氧气短缺,引发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造成人员中毒;同时泄漏的燃气无法及时扩散,易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如开关电器)引发爆炸。
(2)CJJ12-201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第4.2.1规定: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
存在的风险:厨房未设门与卧室、起居室隔开(开放式厨房):燃气泄漏后会迅速扩散至整个居住空间,无物理隔断阻挡,爆燃时冲击波会直接冲击客厅、卧室,破坏力大幅增加;若发生火灾,烟气也会快速蔓延,危及更多区域人员安全。
(3)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第5.3.3条规定:用户燃气管道及附件应结合建筑物的结构合理布置,并应设置在便于安装、检修的位置,不得设置在卧室、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第6.1.2条:燃具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有隔断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
存在的风险:燃气管道/附件设在卧室、客房:管道或附件泄漏时,燃气会在人员休息的密闭空间积聚,睡眠中难以察觉,遇静电或电器火花易引发爆炸,且泄漏的燃气或燃烧废气会直接导致人员中毒。
3.燃气表超期服役
JJG577-2012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7.5检定周期
7.5.1.对于最大流量qmax≤10 m/h且用于贸易结算的燃气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以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等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
7.5.2.对于最大流量qmax≥16.m/h燃气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存在的风险:
燃气表超期/未按期检定:内部部件老化磨损,密封性能下降易导致燃气泄漏,遇明火引发爆炸、火灾;计量精度失效,可能出现“跑冒滴漏”却无法及时察觉,或计量不准损害用户权益。
GB/T51474-2025第7.1.4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超过使用年限的燃具、连接软管等;(2)不得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3)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气化器等设施的专用房间内不得有人居住或堆放杂物;(4)不得加热、摔砸、倒置液化石油气瓶,不得倾倒瓶内残液和拆卸瓶阀等附件;(5)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软管,软管应安装牢固,不得超长;(6)不得在燃气设施和燃具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7)严禁用户开启或关闭公用燃气管道上的阀门;(8)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泄漏;(9)当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用具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及时向燃气供应单位报告,严禁在漏气现场打电话报警或启闭可能产生火花的各类装置。
存在的风险:
使用不合格/废燃气设施:设施本身存在质量缺陷或老化破损,燃气泄漏概率剧增,且可能因阀门失灵等故障无法切断燃气,进一步放大危险。
4.燃气器具报废年限
GB17905《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第7.3.1规定:燃具从售出当日起,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为8年。
存在的风险:
①燃气灶具超期:部件(如燃烧器、密封件)老化,易出现燃气泄漏,遇明火爆炸;火盖变形、气路堵塞会导致燃烧不完全,产生一氧化碳致中毒;且超期灶具多缺乏熄火保护,意外熄火后燃气持续泄漏,加剧危险。
②天然气热水器/采暖热水炉超期:密封件硬化破裂引发燃气泄漏,安全装置(如熄火保护、过热保护)失效,可能导致爆燃或烫伤;燃烧器结灰、喷嘴堵塞会造成燃烧不完全,产生一氧化碳;同时结垢严重会降低热效率、浪费燃气,水质变差还可能引发皮肤问题。
5.连接软管
GB50028-2020《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2.8室内燃气管道采用软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低压燃气管道上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家用煤气软管》HG 2486或国家现行标准《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CJ/T197规定的软管;(2)软管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不应小于管道设计压力的4倍;(3)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4)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喉箍)固定,在软管的上游与硬管的连接处应设阀门;(5)橡胶软管不得穿墙、顶棚、地面、窗和门。
存在的风险:
①使用非专用软管(如不符合HG2486、CJ/T197标准)、工作压力不达标:软管易因承压不足破裂,或材质不耐燃气腐蚀导致泄漏,遇明火引发爆炸。
②软管过长(>2m)、有接口:过长易受拉扯、弯折破损,接口处密封不严易漏气;接口松动或脱落时,燃气会大量外溢,加速危险积聚。
③连接未固定(无锁母/管卡)、上游无阀门:软管易脱落导致燃气泄漏,且泄漏时无法快速切断气源,延长危险处置时间,扩大泄漏量。
④橡胶软管穿墙/门窗等:穿墙时易被摩擦、挤压损坏,门窗开关会拉扯软管导致接口松动,且泄漏后燃气易在隐蔽空间积聚,难以及时发现。
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第6.1.7条款规定: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
存在的风险:软管使用年限低于燃具判废年限:软管提前老化、硬化,密封性能下降,易出现裂缝或断裂,增加燃气泄漏概率。
6.燃气灶熄火保护装置
(1)国标《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第6.1.2条款规定:家庭用户的燃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燃具铭牌上标示的燃气类别应与供应的燃气类别一致。第6.2.5条规定:商业燃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
存在的风险:
①燃具铭牌燃气类别与供应类别不一致:比如将天然气灶具用于液化气,或反之,会导致燃烧异常——可能出现火焰过大、回火(火焰倒缩进燃具内部)引发燃具烧毁,或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造成人员中毒,同时还可能因气路适配问题加剧燃气泄漏风险。
②商业燃具未设熄火保护装置:商业场景(如餐馆)用气量大、使用频率高,无保护装置时,火焰熄灭后燃气大量泄漏,不仅易引发大面积爆燃,还会因空间内人员密集,导致更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中第5.3.1.9条规定:所有类型的灶具,每一个燃烧器具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
存在的风险:燃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烹饪时若汤汁溢出、风吹等导致火焰意外熄灭,燃气会持续泄漏,泄漏量达到爆炸极限后,遇明火(如开关电器、打火机)会引发爆炸;泄漏的燃气还可能在室内积聚,被人体吸入导致中毒。
7.私改管线
(1)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存在的风险:毁损、覆盖燃气安全警示标志:会导致他人无法识别燃气设施位置,易因误操作(如施工挖掘、撞击)损坏燃气设施,间接引发泄漏事故,且事故发生后难以及时定位设施位置,延误抢修时机,扩大危险后果。
(2)GB/T51474-2025《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7.1.4第2款:不得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存在的风险:
①侵占、毁损、擅自拆改燃气设施/管道会破坏燃气设施的密封性与结构完整性,导致燃气泄漏;泄漏的燃气在室内或隐蔽空间积聚,遇明火(如开关电器、打火机)会引发爆炸,高温火焰还会引燃周边可燃物,造成火灾,危及生命安全。
②额外法律风险:个人违规会面临5000元至5万元罚款,单位违规最高罚10万元;若造成燃气泄漏、火灾等损失,需依法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8.管道暗封暗埋
(1)依据GB50028-2020《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2.32住宅内暗封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暗封管道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
存在的风险:
①受外力冲击易造成管道变形、接口松动甚至破损,引发天然气泄漏,遇明火/静电极易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②暖气烘烤会使管道材质老化加速、密封件失效,同时管内天然气受热膨胀导致管内压力骤增,加剧泄漏风险,还可能引发管道开裂。
(2)安装部位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并应通风良好。
存在的风险:
①不可拆卸/检修不便:管道出现泄漏、腐蚀、堵塞等问题时无法及时排查和维修,小隐患会逐步发展为重大安全事故,且故障处置时需破坏装修,增加维修成本和难度。
②通风不良:一旦发生天然气泄漏,泄漏的燃气会在密闭空间内积聚,达到爆炸极限后,遇微小火源(如开关、静电)就会引发爆炸,也可能导致人员燃气中毒。
9.报警器安装位置
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10.8.2条第1款规定,当检测比空气轻的燃气时,安装高度应距顶棚0.3m以内。
存在的风险:延迟报警/漏报(最直接):探测器安装过高(超0.3m)或过低,会处于轻燃气扩散的盲区;泄漏后气体先在顶棚附近达到爆炸下限(LEL),而探测器未接触到足够浓度,无法及时触发声光报警,小泄漏快速发展为爆炸/火灾事故,或造成人员燃气中毒(密闭空间)。
(二)工商业用户常见的安全隐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使用。
存在的风险:泄漏难发现,爆炸火灾风险激增(对应安全生产法、GB 55009):餐饮后厨高频操作、接口多、油烟腐蚀,易泄漏;轻/重燃气分别在顶棚/地面积聚至爆炸极限,遇明火、电弧、静电即爆燃/火灾,人员密集场所伤亡与财产损失会显著扩大;无报警→无法联动切断阀、排风,泄漏快速恶化。
2.《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第6.2.1条规定:商业燃具或用气设备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便于维护操作的场所,并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等安全装置。
存在的风险:密闭/通风不良区域的中毒与窒息:泄漏在厨房、管道井等密闭空间积聚,置换空气致缺氧;人员进入后,易缺氧窒息或燃气抑制呼吸中枢导致中毒伤亡。
3.《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2011)第3.1.3条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中的相关设备的使用寿命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存在的风险:应急处置延误,隐患扩大:无报警信号,无法启动自动切断、排风等联动;处置需更大范围疏散、更长通风时间,且爆炸风险持续,大幅增加救援人员伤亡风险。
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JJG 693-2011)第5.5条规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仪器更换了主要部件或修理后应及时送检。

存在的风险:超寿命/未按期检定的额外风险(对应CJJ/T 146、JJG 693)超寿命使用:传感器老化、精度下降,漏报/误报,报警形同虚设;未按期检定(≤1年):仪器失准,无法准确监测泄漏浓度,关键时刻不能有效报警,加剧事故风险。
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020年版)第10.5.2条规定: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商业用气设备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亦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处。
存在的风险:
①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设置用气设备:人员夜间睡眠,对泄漏与中毒毫无察觉;密闭/通风不良环境中,燃气泄漏积聚至爆炸极限,或燃烧不充分产生一氧化碳(CO),导致中毒/窒息死亡;且空间狭小,疏散困难,事故后果严重。
②非专用/通风不良房间设置:通风不足导致燃气泄漏难排出、燃烧废气(CO)易积聚,双重风险叠加;且无独立区域隔离,泄漏与火灾易向公共区域扩散,扩大事故影响。
6.《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第4.3.7条规定:厨房区域加工间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1/10,最小不少于0.6㎡;厨房净高度不宜低于2.5m。
存在的风险:
①通风开口不足(<地面1/10或<0.6㎡):燃烧耗氧快,氧气不足导致燃烧不充分,CO浓度快速超标,引发中毒/窒息;燃气泄漏后无法及时排出,在顶棚/地面快速积聚至爆炸极限,遇火源即爆燃/火灾;油烟、水汽、有害气体(如苯、PM2.5)长期积聚,影响人员健康,且易腐蚀设备与管道,增加泄漏风险。
②净高度不足(<2.5m):空间压抑,通风换气效率显著下降,加剧燃气与废气积聚风险;人员操作与应急疏散空间受限,火灾时烟气层快速下降,逃生时间大幅缩短,伤亡概率增加;不利于设备安装、维护与检修,易因操作不当引发泄漏与事故。
7.可燃气体探头未检验及安装位置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JJG 693-2011第5.5条规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需确保探头性能准确可靠。
8.使用双气源
1.《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标准》(GB/T 51474-2025)该标准明确规定,商业用户在同一房间内不得使用两种及以上的燃气,且不得在用气房间内同时使用和存放其他燃料。
存在的风险:
①爆炸与火灾风险急剧升高:不同燃气(如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压力、成分、燃烧特性不同,泄漏后密度差异导致在顶棚/地面分层积聚,更易快速达到爆炸极限;任意气源泄漏,遇另一套系统的点火源(灶具、电器、静电)即触发爆燃/火灾。其他燃料(如生物油、酒精、柴油)与燃气同存,挥发后形成混合可燃蒸气,爆炸范围更宽、敏感度更高,极小泄漏或操作火花就可能引发连锁爆炸与大面积火灾。多套供气/燃料系统并存,接口、阀门数量翻倍,泄漏概率显著增加,且泄漏后更难定位与处置。
②中毒与窒息风险叠加:多气源燃烧不匹配(如燃具与气源不符),导致燃烧不充分、一氧化碳(CO)超标;密闭/通风不良的用气房间,混合可燃气体与燃料蒸气置换空气,缺氧+CO中毒双重风险,人员易昏迷、窒息甚至死亡。
③设备损坏与应急处置失效:不同燃气压力差异大,易导致燃具喷嘴堵塞、阀门损坏、软管破裂,加剧泄漏;多系统并存,报警与切断阀难以实现全气源联动,应急时易出现漏切断、误动作,延误处置时机;现场燃料种类多,疏散与灭火需区分不同介质,救援难度与风险大幅增加。
9.超负荷使用
燃具用气量超过设计负荷时,可能导致供气压力下降、燃烧不充分或安全隐患,应严格按照燃具额定流量配置供气系统,严禁擅自增加载荷或改动管道。常见燃具的用气量:壁挂炉:以千瓦数为准(例如:24kW的用气量约为2.4方),家用燃气灶:一个眼0.5方、双眼1方,商业单眼灶:2-3方,普通蒸箱:1.5-2方,多眼灶:一个眼0.5方,大锅灶:4方/个。
存在的风险:
①燃烧不充分引发有毒气体泄漏:燃气燃烧缺氧产生一氧化碳,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甚至死亡。
②回火/脱火事故:供气压力骤降引发回火,火焰倒灌进燃气管路/阀门,引燃管内燃气造成爆燃、爆炸;脱火则导致燃气无焰泄漏,遇明火引发空间爆炸。
③燃具部件损坏与火灾:超负荷运行使燃具炉头、热交换器等部件超温烧蚀、变形,密封失效引发燃气泄漏,进而诱发火灾。
10.厨房装修时的注意事项
(1)不要私自拆除、安装或改装燃气管道、燃气计量表等燃气设施,避免引发燃气泄漏及产生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隐患,引发安全事故;
(2)不要碰撞燃气管道、燃气计量表等燃气设施,避免造成管道损伤或损坏丝扣连接处的密封性能,引发泄漏;
(3)不要包裹燃气计量表、管道等燃气设施;
(4)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
(5)燃气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杂物;
11.常见的燃气问题及解决措施
家庭管道天然气供应中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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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 |
原因 |
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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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或楼栋整体停气 |
管网检修停气、调压器切断、冬季调压箱冻堵 |
拨打家和燃气公司和田县分公司24小时报修抢修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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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用户停气 |
单元管道总阀门被异常关闭 |
拨打家和燃气公司和田县分公司24小时报修抢修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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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气 |
户内燃气管道阀门关闭 |
检查并开启阀门 |
和田县百和镇万阜商业综合市场14号楼。 联系人:阿卜杜瓦伊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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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内燃气安全自闭阀切断 |
用户开启燃气安全自闭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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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表报警切断 |
检查电池、检查气量,确定非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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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胶管被折 |
检查燃气胶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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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具常见故障及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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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现象 |
故障原因 |
处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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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火 |
火孔喷出的燃气过量、没有充分燃烧 |
清理炉头、调大风门、更换气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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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火 |
炉头污染堵塞或锈蚀、气嘴过大、空气过多 |
清理炉头、调小风门、更换气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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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火 |
炉头盖未盖好、风门过大 |
盖好炉头盖、调小风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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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不着火 |
旋钮滑扣,打火针喷嘴尖不过电、无气或气不纯、打火电池无电 |
更换旋钮、清理嘴尖,校正距离 、更换电池、检查是否停气 |
12.户外燃气设施的安全维护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①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进行开挖、动土等作业或者在燃气设施附近动用明火;
②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严禁私自围挡、包裹燃气管道及设施;
③严禁在外露管道上缠绕电线、电缆及作为其他用途等;
埋地燃气管线上方严禁种植深根植物;
④请勿在阀门井上堆放杂物、建房、覆土、停车等;严禁随意开启、关闭调压设施;请勿在调压器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⑤严禁私改、私接燃气管道;驾驶车辆时请注意安全请勿撞击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
⑥燃气设施周边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等;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2)为防止第三方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请现场施工人员配合燃气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①天然气管线及燃气设施周边施工时及时联系燃气公司,在工作人员未到达现场前,请勿盲目施工;
②在不明确天然气管线位置严禁使用大型机械开挖施工;
③开挖发现黄色警示带后应停止作业、联系燃气公司;
④挖出天然气管道后,应及时联系燃气公司,按照规范要求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与燃气公司签订管道保护协议与管道保护方案后方可施工;
⑤如不慎出现天然气管线损坏情况,请远离现场,及时拨打燃气公司抢险电话报警并疏散周围人群。
13.咨询服务、燃气抢修抢险联系方式
家和天然气有限公司和田县分公司24小时应急抢险:和田县百和镇万阜商业综合市场14号楼。
联系人:阿卜杜瓦伊提
电话:2023712(通过此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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