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田地区2026年新建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政策方案》、《和田县2026年促进新建商品住房消费活动方案》相关规定,经申请人申报、部门审核等流程,现将第一批符合地区财政及县政府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2026年5月1日起在和田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签订网签合同并已备案的申请人。(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4日一2026年7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三、政策依据
和田地区2026年新建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政策方案
四、监督及异议反馈
监督举报电话:0903-2023712;
监督举报地址: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住建局将按规定分批次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新公网安备65320102653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