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1月12日在和布公路35公路处玉龙喀什河河道以西发现一辆无主挖掘机。经初步调查,该挖掘机未悬挂车牌,未发现任何有效登记信息,且在11月12日至12月22日41天内无任何人员前来认领该机械。
【车辆型号】黄色小松PC360-7挖掘机。
【扣押原因】该挖掘机涉嫌无证采挖子玉资源,且未发现任何有效合法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和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该挖掘机进行扣押。
【公告目的】本公告旨在寻找该挖掘机的合法所有者,以便进行车辆的合法移交和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工作。
【认领流程】请该挖掘机所有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和田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认领。所需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身份证明;2、车辆购买凭证;3、车辆登记证书;4、其他可以证明所有权的材料。
【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和田县百和镇淮海路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和田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许先生、李先生。
【逾期处理】若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所有权,和田县自然资源局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关注并协助传播,以便找到车辆的合法所有者。
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2日
现场执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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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
地点 |
和田县S216线和布公路35公里处(玉龙河以西) |
拍摄人 |
许**、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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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违法当事人逃跑遗弃的挖掘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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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
地点 |
和田县S216线和布公路35公里处(玉龙河以西) |
拍摄人 |
许**、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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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违法当事人逃跑遗弃的挖掘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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