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等有关规定,和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和田地区矿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和田县后山一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田县后山三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田县后山四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田县后山五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田县后山六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该方案现已通过评审,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至5月14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和田县自然资源局矿产科联系。
联 系 人:张明明
联系电话:0903-7881263
《和田县后山六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和田县后山四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和田县后山五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和田县后山一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西藏环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田县后山三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