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和田县水利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坚决落实自治区和地区、县委、县政府机关工作部署,脚踏实地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和田县水利局关于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湖长体系。根据地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河长办〔2021〕7号)文件要求,和田县每年调整河湖长制体系,和田县管辖范围2条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县段,喀拉喀什河和田县段)总长度861公里。目前全县共确定县级河(湖)长4人,乡(镇)级河(湖)段长30人,村级河长109人,实现“河长”全覆盖。
二、工作成效
(一)各级河湖长利用“河长通APP”开展巡河湖工作。全县各级河湖长、巡河员及其他工作人员2025年1月1日至11月09日,累计巡河次数4483次,巡河时长10662.13小时,巡查河道长度25230.19公里。
(二)河湖“清四乱”。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整治河湖“清四乱”工作,根据《自治区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和县总河长的工作安排,各级河长积极开展摸排和整治河湖“清四乱”工作,截至目前各级河长共发现河湖“清四乱”问题1条,(其中乱挖问题1条),全部已整改完成。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通过多元渠道广泛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全力营造浓厚的河湖保护氛围。本季度,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将河湖保护知识融入国旗下宣讲;依托大喇叭定时播放河湖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与科普知识。通过一系列举措,公众对河湖长制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得到显著提高。
和田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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