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县2026年拟收购土地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6-01-07 17:17  来源: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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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经研究决定,现将拟收购土地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收购土地基本信息

序号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电子监管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用途

出让面积(公顷)

拟收购土地面积(亩)

拟收购价格(万元)

备注

1

宗地一

2013-99

6532212016B00348

和田县白金棉业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6.000000

90.000000

2766.9290

2

宗地二

2014-44

5532212016B00375

和田华鑫设备安装公司

工业用地

3.191988

47.879820

507.7623

3

宗地三

2019-020

6532212021B00322

和田千年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2.553100

38.296500

1006.9515

4

宗地四

2013-001

6532212013B00024

新疆众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3.333334

50.000010

794.9327

5

宗地五

2019-018

6532212021B00013

和田九州宏业门窗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1.323900

19.858500

327.3492

6

宗地六

2019-019

6532212021B00027

和田佰盛冠力玻璃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1.999500

29.992500

1490.9810

二、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10日,自发布公示之日起计算。

三、意见反馈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应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内容。

书面反馈地址: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03-7881263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示仅为拟收购土地信息公示,最终收购情况以签订的收购协议及相关审批为准。

2.土地收购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

3.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咨询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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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田县2026年拟收购土地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6-01-07 17:17  浏览次数:


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经研究决定,现将拟收购土地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收购土地基本信息

序号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电子监管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用途

出让面积(公顷)

拟收购土地面积(亩)

拟收购价格(万元)

备注

1

宗地一

2013-99

6532212016B00348

和田县白金棉业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6.000000

90.000000

2766.9290

2

宗地二

2014-44

5532212016B00375

和田华鑫设备安装公司

工业用地

3.191988

47.879820

507.7623

3

宗地三

2019-020

6532212021B00322

和田千年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2.553100

38.296500

1006.9515

4

宗地四

2013-001

6532212013B00024

新疆众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3.333334

50.000010

794.9327

5

宗地五

2019-018

6532212021B00013

和田九州宏业门窗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1.323900

19.858500

327.3492

6

宗地六

2019-019

6532212021B00027

和田佰盛冠力玻璃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1.999500

29.992500

1490.9810

二、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10日,自发布公示之日起计算。

三、意见反馈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应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内容。

书面反馈地址: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03-7881263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示仅为拟收购土地信息公示,最终收购情况以签订的收购协议及相关审批为准。

2.土地收购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

3.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咨询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