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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检查层级 |
检查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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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保险稽核 |
在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定点资格并签订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 |
县(市)级 |
按上级部门确定的频次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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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
在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 |
、县(市)级 |
按上级部门确定的频次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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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医疗救助的监督检查 |
对本行政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救治的运行检查 |
、县(市)级 |
按上级部门确定的频次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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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
县(市)级 |
按上级部门确定的频次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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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 |
对本行政区域内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 |
县(市)级 |
按上级部门确定的频次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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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 |
对本行政区域内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 |
、县(市)级 |
按上级部门确定的频次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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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向药品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的监督检查 |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集中采购开展监督检查 |
县(市)级 |
按上级部门确定的频次执行 |
新公网安备65320102653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