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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和田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工作

2023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挂职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现根据林业和草原局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各栏目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林草相关工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截至1231日,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林草信息157条,均为行政许可类信息,有效呈现和田县林草工作良好发展态势。

(二)依申请公开

优化工作机制,明确申请流程,加强沟通联系,提升办理效率,妥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2023以来,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时间频次要求,及时更新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完成网站错词、敏感词的信息纠正,对历年过时、失效、错误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整改。

(四)平台建设

秉持便利、有效,更好为民服务的原则,积极响应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全面完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栏目优化更新、网办效率快捷、服务更加优质、运行安全顺畅,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有效对接,实现了网站集约化管理。持续加强我局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强化网站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维护,全面反映全县林草系统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强化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制度保障。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流程,采用严格的审批手续,充分保障对外发布信息的准确性。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学习,开展林草系统信息撰写和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系统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28.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一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公开意识不强,没有按《条例》要求,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及时公开;二是人员配备相对薄弱。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多为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少,缺乏专业培训,工作力量薄弱,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公开意识,加强与各业务处室沟通对接,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