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财农〔2026〕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6〕5号)文件,现下达和田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中有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严禁扩大使用范围,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帮扶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违规使用、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帮扶有关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督促行业部门加强产业项目的论证选择与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
三、强化项目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持续发挥效益。
四、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信息公告公示制度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资金分配结果、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促进资金项目规范管理。
附件:
和县财农【2026】23号 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和田县财政局
2026年5月26日
新公网安备65320102653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