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任春香报道)1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自治区动态调整包括“普通门诊诊察费”等35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同步调整相关项目的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价格有升有降,目前已正式执行。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在调研测算、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总量控制、分类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调整35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包括检查类项目59项、诊察类4项、护理类16项、病理类14项,临床诊疗(治疗和手术)218项、中医和民族医41项。
此次调整降低了以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类项目价格,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B超检查、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大型设备检查类价格平均降幅20%,三级医疗机构磁共振平扫价格由468元降至374元、B超腹部常规检查由40元降至32元,彩色多普勒超声腹部常规检查由150元降至120元,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央全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要求,此次调整侧重于诊察、护理、中医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调增项目均属于医保支付项目,未额外增加患者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