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持续健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项目体系,规范非遗代表性项目与传承人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局近期组织开展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
本次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工作程序,经各县直部门、各乡镇积极推荐,县非遗专家评审委员会实地核查、综合评审,确定了拟纳入我县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本次拟公示非遗项目为《和田木旋技艺》1项,该项目历史积淀深厚、地域特征鲜明,具备较高的保护与传承价值;对应拟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均熟练掌握项目核心技艺、长期从事传承工作,符合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申报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具备纳入我县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条件。
为确保申报、纳入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将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异议事实及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匿名或超过公示期的异议,恕不受理。
联系人:布左合热·吐日送尼牙孜
联系电话:0903-2026984
联系地址:和田县百和镇科技路2号
附件1:和田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和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6月4日
附件1
和田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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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推荐单位 |
保护单位 |
主要代表性传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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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Ⅷ—38 |
传统技艺 |
和田木旋技艺 |
新疆钟秀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和田县文化馆 |
阿卜杜力提普·木塔力甫 |
新公网安备65320102653213号
